从实践上看,名义汇率升值在拉美比在亚洲更常见。尽管韩国在1987——1989年、马来西亚在1993
年、菲律宾在1992年都曾使名义汇率小幅升值,但是大幅升值发生在1994年的智利(超过9%)和哥伦比亚(1月份超过5%,12月份超过7%)。它们的升值是汇率幅度调整的结果。经历过名义汇率升值的其他拉美国家是1991年的玻利维亚、1992年的
哥斯达黎加和1991年的墨西哥。
总之,如果政府的首要任务是降低通货膨胀,出口竞争力只是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那么,它可以选择把汇率作为名义目标的政策,或者让名义汇率有更大的伸缩性。许多拉美国家提供了这方面的经验。但是,把汇率作为短期的稳定工具会严重扭曲汇率,引发投机性攻击,从而威胁这种汇率体制的生存。当然,如果财政政策缺乏灵活性,名义汇率的稳定作用特别显著。
3.财政政策。反周期的第三类政策是紧缩财政支出,特别是公共支出,减少总需求,降低资本流入的通货膨胀效应。这类政策的优点如下:一是政策操作成本较低;二是可以替代汇率调整政策充当稳定器,削减公共支出可以限制实际汇率升值,因为非贸易品在公共支出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减少实际汇率升值的压力有多方面的好处,第一,能够减少经常账户逆差;第二,它对投资的影响大于对消费的影响,因为前者对贸易品的倾斜程度更大。反过来,这更有利于加快经济增长。但是,财政政策缺乏因应资本流动的灵活性,它涉及立法和政治考虑,比较复杂。更何况,作为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很可能同税收和支出的长期目标相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