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监管方式调整趋势
为了克服传统金融监管方式的缺陷,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一直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尤其是在银行监管技术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由于内部模型方法不尽理想,许多经济学家主张采用一种激励相容的监管方案,即对银行资本监管采用预先承诺法(PCA)。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监管当局设定一个测试期,银行在测试期初向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金水平,为该期间内可能出现的损失作准备。在整个期间内,只要累积损失超过承诺水平,监管当局就对其惩罚。而监管当局的任务只须制定恰当的惩罚方案,而不必关心银行的风险管理模型是否准确,其资本金是否充分。PCA方案的优点在于:(1)它节省了耗费成本的资本金要求。(2)激励了风险管理技术的进一步完善。(3)银行承受较少的约束和干预。当然,PCA方案也存在着需完善的地方,如惩罚方案的设计问题等。PCA方案的试行,标志着发达国家监管哲学的转变。金融监管当局开始注重建立与适当的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使得被监管者即使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能保证做到严格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