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本选择
在现有的控制结构信息披露体系中,监管机构更加关注在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尤其是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更后上市公司持有人/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而对公司的静态控制结构没有更细的要求。同时,(1)董事会的实质性变动也往往是在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换之后发生;(2)张新(2003)的研究表明股权转让是否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对收益率的影响也存在重大差异;(3)投资者对导致控制发生变动的股权变动事件更敏感一些;(4)控制权转移过程中,潜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结构的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控制结构。
因此,在现有的披露制度环境下,比较合适的考察事件就是基于大股东变动的控制权变动事件,重点考察其中基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方式”的控制结构披露-控制结构的两个重要层面。
本文以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深交所上市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转移时的控制结构披露事件为基础,在监管判断的基础上,剔出控股股东重组、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债转股”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份发生变化、涉及外资的实际控制权转移事件、吸收合并等特殊案例后的通过协议转让与法院程序导致的实际控制权转移事件作为研究的可行样本。最后,根据事件研究的技术要求,选择了89个披露事件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
从事件样本的披露特点来看,时间样本的披露深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七种情况。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61条的基本精神,对来自深交所与证监会的业务数据,把上述两大类情形中的7种情况,按照控制结构披露的深度划分为六个层次;同时,为了更进一步的回归分析,把上述几种情况根据披露深度的不同定义一个披露程度的变量,给定相应的赋值,如表1所示。
2、市场反应的计算测量
在现有文献中,重大事件公告的市场反应一般都采用事件研究的办法来考察超额收益率,本文也将采用事件研究法来研究基于重大事件(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控制结构披露事件的价值影响与相应的市场反应。事件研究的基准估计模型将采用调整后的A-GRAWAL,JAFFE & MANDELKER(1992)三因素模型,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变量的含义如下:
●:无风险利率。
●:公司所在行业所有公司同一交易日的平均收益率。
●:公司同属规模组内所有公司同一交易日的平均收益率。
●:深沪两市A股有效交易股票当日复权收益率平均值。
由于本研究考察的时间跨度是基于日交易数据的短窗口,所以可以合理地假定,则有:
图1的计算结果表明:披露控制结构样本的超额收益率要高于未披露控制结构的超额收益率;也就是说,披露控制结构与不披露控制结构相比,短窗口内的超额收益率,前者要明显高于后者。
3、回归检验
SEFCIK & THOMPSON(1986)与MCWILLIAMS & SIEGEL(1997)都提到,在研究特定事件的超额收益率与公司特定性质或者事件特定性之间的关系时,往往可以建立超额收益率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回归解释模型来探寻超额收益率与解释变量之间的解释关系及其显著程度。同样地,为了探寻公司控制结构的披露与因此带来的超额收益率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解释关系以及解释程度,也可以建立一个超额收益率的回归解释模型。
本文根据事件特征(短窗口内的超额收益率),在建立回归揭示模型检验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时,选取事件窗口中的窄小窗口内的累积超额收益率(CAR_30_5)作为应变量,把前面界定的控制结构披露程度(DISC)和其他一些可能的控制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建立下列解释回归模型:
其中,为控制变量矩阵,为控制变量对应的参数矩阵,为控制披露程度的参数。
根据本文研究的特点,主要涉及的控制变量包括:事件前窗口[-60,-31]上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_60_31)、公司规模(SIZE)、TOBIN’S Q值(Q)、资产负债率(LEV)、控制权交易增溢比(股权转让价格相对每股净资产的溢价比例,PREMIUM)、主营业务增长率(GROWTH)、每股收益(EPS)、现金储备能力(货币资金总资产比率,CRESV)、现金流能力(经营净现金流总资产比率,CFLOW)、控制度变化(控制权转移前后前三大股份控制方所控比例的平方和的变化,H_DIF)、买方性质(B_TYPE,是否国有)、交易类型(T_TYPE,是否协议转让)、环境控制变量(DUMPRD,样本事件是否发生在2002年12月1日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