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不能结合。缺乏解释力的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在理论上很好地统一起来,致使政治学理论研究即使结合着现实政治也只能游离于真正的现实之外。
在政治理论中,对于政治现实的事实判断和依据政治事实对人的意义作出价值判断是不同的,但由于政治本来就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而不可能做到像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那样的“价值祛除”,因此,政治理论还必须同时实现这两种不同的判断的统一和结合。尽管政治事实作为一种客观的现实具有可解释、可预测、可检验性等特点,而价值判断则缺乏可资检验的公共准则,但是,如果不对政治事实的价值作出分析,政治理论所描述的就只是物理事实而不是政治事实。在我国当今的政治学理论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没有实现很好的结合。理论研究并没有从政治“是什么”的事实判断中推演出现实政治“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来。一方面,政治学更多地注重于描述政治现象和政治事实“是什么”的问题,而且即使是这种描述也不是很客观和科学的,但对于政治价值和利益,则没有形成独立的判断,这样,政治学没能提出有益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真知灼见;另一方面,政治学在对政治事实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面对变化中的利益和价值的纠纷不能形成新的机制准则,至多是描述已有的政治价值,从而割裂了政治价值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上述两方面的割裂在政治学所回避的敏感的现实问题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
事实和价值在政治理论中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与现当代政治学的方法论更新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也是方法论上的悖论。这种割裂或悖论,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早已出现了,而且直到现在,从传统的方法论到行为主义方法论和后行为主义方法论的发展,都没法克服这种悖论。由于我们的政治学理论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步西方政治学之后尘”的,因此在介绍、引进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从而构筑自己的政治学理论体系时,的确也很难克服这一悖论。问题是要使我们的政治理论具有解释力,具有为现实的政治服务的功能,在介绍和引进西方政治学理论体系及其方法论的时候就应该注意避免“引进”这种悖论,这一点我们是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3.概念不清。“政治”这一政治学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是实现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相统一的前提。虽然一说起政治,似乎每个人都明白大概是什么东西,而要给它下一个能得到公认的确切定义,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对政治“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没有能够形成共识,这使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也就是不能使政治学形成为一门科学。在当代中国,我们对政治的理解往往是不很清晰的,毛泽东指出政治是统帅、是灵魂,而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却相信经济是统帅,政治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探讨也是浅尝辄止。
在这里,限于篇幅,我们没有必要对几千年来众说纷纭的政治含义进行系统的分析,我们想说明,如果对政治的概念不能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定义,不单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完善是不可能的,而且政治学作为一门基础性和实践性的学科,它也不能对社会的现实和变化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认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基本方法论出发,政治的含义一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狭义的政治概念是就政治活动自身的特点和方式而言的,这类政治定义均指出政治是与经济活动、文化活动、家庭和社会活动等不同的一种独特的人类社会现象。虽然自古以来人们对政治的理解不尽相同,但通常都把政治与公共的权力、权威、控制、统治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政治与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与狭义的政治概念不同,广义政治概念是把政治看作与各种社会现象相联系的,涵盖经济、社会、军事、科技等一切事务而且又高于这些事务的事物,是统率全局的东西。这与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是最高学术颇有神似之处,只是亚氏是就学问的问题而言,而狭义政治观与广义政治观的区分主要是就社会现实生活而言的。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众多的政治观如总体政治说、关系政治说、功能政治说、管理政治说、经济政治说、道德政治说等基本属于广义的政治概念。就广义的政治而言,它就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获得权力、分享权力、支配权力和使用权力的问题,而是有着更重要的目的和更基本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