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在这方面也曾经做过些许工作,编撰了《绍兴地方文献考录》一书,于1983年在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工作当然属于下里巴人之流,所以在此书《前言》中坦率地提出:“从整理地方文献的角度来说,编纂考录是最起码的工作。假使这一工作能够引起人们对越中地方文献的重视,或者能够在整理地方文献中起到点滴作用,那对我来说是最大的慰藉。”因为我从事这种工作始于上世纪30年代之末,是在张澍和鲁迅的影响之下而从事的。其间虽然利用了公私书目四百余种,又跑遍了全国主要的图书馆。但是由于从上世纪50年代以后的历次运动,无端被剥夺了二十年工作时间,所以全稿是在四十年之中断断续续地完成的,不仅文字体例有互不衔接之处,而特别重要的缺陷是没有把谱谍搜集在内。此外,1980年出版社索稿之前,我曾经编有一个详细的书目索引,以便使用者查阅,却不料在出版以后发现此索引竟被出版社删去,这当然是因为编辑先生没有做学问的经历,令人遗憾。
关于地方文献的整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是年代。因为不论是专题性的地方文献整理,如傅先生的《史纲》,或是一般性的整理,如拙编《考录》。在整理过程中,必然存在次序编排的问题。《史纲》本身就是一部年代著作,不仅资料需要按年代整理编排,撰述内容更必须有严格的年代依据。拙编中收入或存或佚的地方文献达一千二百种之谱,按性质分成十八类,每一类文献也都是按年代编排的。时至今日,由于地方文献的领域扩大,各地多有如放射性碳素、热释光之类的测年考古资料的积累,所以年代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不少地方的文献资料,既有历史时代的,也有史前时代的。在史前时代,我们可以按照地质学的年代划分,譬如说更新世或全新世,因为人类出现于更新世之初,而人类有组织的生产活动始于全新世。也可以按照考古学的年代划分,譬如说旧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至于历史年代,从我们国家来说,有共和元年以前的年代,也有共和元年以后的年代。对于共和元年以前的年代,不久前曾经花费巨资进行了所谓夏商周的断代工程。不过我的意见是,从宏观上说,我们宁可使用“五千年历史”的传统说法,因为这类“工程”所获得的数据,包括以前如东京《民报》或黄藻《黄帝魂》等所采用的黄帝纪年,我认为并不是科学的。我在拙作《浙江的历史时期与历史纪年》(《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二期)一文中曾经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