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以蔽之,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资本并不是企业的主宰,经营管理力量才是主宰;“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是现代企业的权力核心,要使资本取得企业中最基本“权力”,“委托人”必须强化其与“代理人”的内在权力和利益联系。认识不到这一点,现代企业理论就是缺陷明显的,至少是不能反映真实实际的。由它所生成的企业制度安排实践,也就会经常地出现令人困惑的问题。
当然,对于现代企业理论而言,在这里提出的问题可能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它是一种新的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尽管这种理解和认识仅仅是源自于对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特殊进程之中的实际问题。
六、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实情综合分析
为更好地理解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在这里,我们综合性地提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实际制度情况及改革进程情况分析,以支持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一般性理解。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分、支行的组织体系构造,它依靠层级之间的授权进行经营和管理,目前资本结构单一,是纯粹国家资本的商业银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大家国有银行,是专业分工非常清楚的非商业性资金供应机构,各自在确定的业务领域中,向国有单位或项目等提供资金来源;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业务和对工商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工、农、中、建”专业分工模式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形成;在随后各家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中,专业分工界限被逐渐打破,从1994年国家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开始,各家银行除了保留有各自历史形成的某种特殊业务一定优势之外,均成为了业务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并扩展了某些非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1999年开始的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为这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了一份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业的时间表,这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由此处于了制度变革的重要关口。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时下资本充足水平较差,不良资产包袱仍然很重,机构网点和员工数量庞大,社会性、行政性事务负担较多,资本回报和资产回报都相对较低,与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从参与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保有中国自己的高效优质的银行体系,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看,改革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是非常紧迫的事情了。
从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1984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一天都没有放松过改革,只不过,这些改革的运作被包含在业务发展和竞争之中而已。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些改革措施所体现出来的综合效果并不明显。加上金融尤其是银行业一直作为中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外部条件来看待,国家对其稳定运行的要求大大强烈于对其改革重构的推动,改革的步子相对要小得多,以致于外界对于国有银行改革的基本认识是“大大地滞后于整体的改革”。
其实,这种认识有相当大的片面性。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今天的现实格局,从国际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准上看,它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与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对话”和交往、合作不存在任何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是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只是水平相对较低而已,这种现实存在本身就是积极改革的结果;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国家货币资金供应者或“出纳员”的状况,经济效益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已经在治理结构中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商业银行对于国家有关部门的依附性已经消失,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成效是不可否认的,它为未来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要清楚的一个事实是,如果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认定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实质性的改革,到今天算来也不过十几年的历史,结合这样的时间长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多么地悲观。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现在已经明确,步子正在加大,再有一定时间长度的改革积累,国有商业银行的未来必定是明媚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实际,已经有过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表现出来的经验性“悖论”,格外真实诱人,在此综合性地分析和展示它,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继续改革和取得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