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国有商业银行淡化行政级别的改革,重视职业人的价值开始,意味着商业银行对于企业本性的回归和真正企业文化的萌发,这是在“改革悖论”中商业银行自身以改革来支持改革最有力量的方面,它淡化了改革的利益对立,给予了改革扩展的较大空间。商业银行中的“职业人”是存在于各个层次的,它与“改革者”或“被改革者”并无直接的通约性。也就是说,如果某个职业人代表着“出资人”,他就能够在“改革者”的队伍中;如果某个职业人不代表“出资人”,他就不能够在“改革者”的队伍中,或许会划列在“被改革者”的队伍中但也或许不会。对于绝大多数职业人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改革是针对这个职业场所的吸引力来的,而不是针对职业人来的。事实上,职业人的职业生涯更多地取决于本职业的市场供求情况,而不是取决于某个职业场所的内部改革与变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改革成了吸引真正高素质职业人的行动,并大大地催促了银行职业人的成长,企业性质的职业人数量在增加,如信贷经理、客户经理、财务高级管理者、银行工程师等,已经在银行的员工数量中占有了一定的比例。正是吸引和培养职业人的变革,使得改革过程中职业人的利益预期向好,他们自动自觉地加入到了支持改革的队伍中来,企业中的职业人主体强大起来,相应地,职业人所期望的“职业场所”或“职业家园”的文化开始萌发。但不无遗憾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职业人数,尤其是高素质的职业人数仍然较少,内部改革对立性的力量还是较为明显,企业的本性还没有浓烈到理想程度。
经验表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改革者”的地位是清晰的,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实际上是国家、银行自身、员工个人利益的多元代表者,他们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阵营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圆融着各方的利益,尽量地缩小着“被改革者”的阵营或“被改革”的力量,并积极地通过对职业人的吸引和培养,创造出对于改革的最大支持力量,艰难地演化着改革的进程,冲击旧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我认为,这种改革主体与客体合而为一的选择,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选择,由此生成的“改革悖论”也就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合理性。
注释:
⑴参见:范黎波、李自杰,《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⑵赵海宽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主题文章》,《现代商业银行》2002年第8期
⑶陈彩虹,《破解“变异”的国企改革》,《中国改革》2001年第9期
⑷徐德清,《趣味逻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
⑸参见:(美)哈罗德.德姆塞茨,《企业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
⑹参见:吴淑琨、席酉民,《公司治理与中国企业改革》,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⑺参见:张维迎,《信息经济学与博奕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一版
⑻陈彩虹,《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职业价值及提升和创新》,载李守荣、杜华主编:《21世纪银行家论坛》,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3月第一版
⑼(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证据》,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
⑽(美)奥利弗.E.威廉森,《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一版
⑾谢平,《谢平语出惊人:四大银行竞争只为讨好“父亲”》,《南方日报》2002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