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商投资地区分布不平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不仅存在产业布局的不平衡,还存在区域布局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吸引外资总量远超过中部与西部。2002年东、中、西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到86.7%、9.5%、3.8%,而且东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无疑会进一步拉开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全面发展。
3.2 对策建议
(1)完善环境,为外商投资提供更为优越的外部条件,提高其运作质量与效率,带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环境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我国在硬件环境上已基本不构成FDI流入的瓶颈,而投资的软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与提高,首先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其次是保持吸引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在国际投资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努力保持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及相关法律的稳定性,对于引进FDI而言至关重要。再次,完善服务环境,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树立为外企服务的思想观念,完善服务体系,依法加强管理。
(2)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按照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鼓励外商投资于第一产业;大力吸引外资发展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科技产业;继续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引进外资,重点发展石化、建材等基础行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引导国内中小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发展外商投资配套产业,带动国内产品出口。
(3)引导外商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投资,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扩大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加快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的审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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