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民政部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口号,开始与“社会福利单位办”的模式分道扬镳。1986年,北京市民政局制定了《北京市发展社区福利网络三年规划》。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提出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这样,社区概念逐渐被政府部门、各级领导人和全社会广泛应用。
1991年5月31日,当时的民政部长崔乃夫在听取基层政权建设司汇报工作时指出,基层组织建设应着重抓好社区建设。7月5日,他在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上致词,再次强调要“重视社区建设”。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市下城区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自此以后,“社区服务”的提法进一步延伸扩展为“社区建设”,社区建设基本上就相当于国际上所流行的社区发展概念。
1999年初,民政部在全国选择北京市西城区、南京市鼓楼区、杭州市下城区等8城市的9个区为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有关人士指出,这是对城市基层管理进行改革的重要举措。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也已改名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在90年代,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受到朝野各界的普遍关注,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乃是人口、家庭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使然。
中国正在迅速地走向老龄化社会。1982年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6%;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2%;65岁及以上人口的占6.7%。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1995年时,60岁及以上城市人口约占全国城市总人口12%,上海市65岁及以上人口就已接近全市人口12%。据上海市和北京市的调查,需要照料的老人约占老人总数的13%左右。从另一方面看,中国的家庭结构正在趋于小型化,家庭户均人口1982年为4.41,1990年为3.96,1996年更减至3.7,而且核心家庭的比例已接近75%。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实施势必会出现“4—2—1”模式,一对夫妇照顾4位老人和1个孩子,难免顾此失彼、手忙脚乱。与家庭小型化同时出现的是住宅单元化和商品化,过去几户至十几户共住四合院式的住宅越来越少见,邻居之间由于不再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而彼此陌生化。这种种变化使得传统的家庭照顾和邻里照顾日益成为不可能,社区照顾和社区服务成为不可缺少的替代方式。
单位体制逐渐解体后,原来“单位办社会”所负担的多元化职能必然要回归社区。据朱健刚调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从单位溢出转移街道的社会功能就有30多项。与此同时,单位体制外的社会空间急剧膨胀,个体户、私营企业都需要社区来管理,外来民工、流动人口更给社区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难题。城市化进程的加深与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向增强社区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大量的旧区改造、新区建设和城市文明观念的传播,需要社区组织对市民进行广泛社会动员。市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提高社区生活质量,满足市民对社区安全、社区服务以及社区环境的需求。市民的阶层分化和贫富差距拉大,要求社区关注都市贫困问题,发挥社区中各方面力量来救济穷人、伤残人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群。社区发展已经成为人们无法回避的挑战。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城市社区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里着重考察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医疗卫生和社区保障这几个方面的新进展。
1?社区服务
民政部长多吉才让在1994年12月召开的“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议”上指出:社区服务业主要由社区福利服务业和便民利民服务业组成,其主要服务内容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开展双向服务。面向特殊人群的社区服务也叫社区照顾服务,面向社区全体成员和法人机构的社区服务也叫社区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