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归纳与宇宙的统一性作者:知原
演绎与归纳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两种基本的认知方法。历史上,西方的哲人们常以这两种方法中的某一种为根本性方法,而否认或贬低另一种方法。因此,西方的哲学在方法论上可以分为两派:演绎主义与归纳主义。这两派的对立和斗争在近代的西方哲学史上表现的尤其激烈,只是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由于非欧几何的出现(后来又相继出现了集合论、相对论等)才见分晓。其结果是演绎主义失败了,归纳主义取得了“胜利”。因此,西方近代哲学界中以演绎法作为基础的唯理主义转变为现代的非理性主义,以归纳法为基础的经验主义则被发展为实证主义。这种转变是正确的吗?以及演绎法与归纳法有效性的基础是什么?或者说,这两种方法为什么可以用来认识自然呢?这是本文要论述的。一
所谓演绎法是指人们以一定的自然规律或思维规律为依据,从服从该规律的事物的已知部分推知事物的未知部分的人类认识自然界的一种方法。
归纳主义者反对或贬低演绎法,认为演绎法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其基本理由有两个:
一、是认为演绎法不能给人以新知识,因为它的结论本身就包含在前提之中。比如从“凡人皆死”这个前提,推知“苏格拉底必死”这个结论。这里并没有告诉人以任何新知识。因为,“凡人皆死”本身就包含了“苏格拉底必死”。
二、是认为演绎法不能证明其前提的正确性,必然导致先验论。演绎法必须以一定的基本原理为前提,在不引入更基本的基本原理之前,这些基本原理是不可能通过演绎法本身被发现或证明的。而引入更基本的基本原理之后,这些基本原理虽然能被演绎法所发现或证明,但是所引入的那些更基本的基本原理却又不能被演绎法本身所发现或证明。因此依此类推,演绎法要能作为一种完全的、根本性的方法而存在,就必须假设存在一些“先验”的、根本性的、绝对的真理,这些真理是不可能被演绎法本身所发现或证明的,而其他的一切知识却都可以从这些“先验”真理中推演出来。
必须承认,上面归纳主义者对演绎法的两个批评都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们在此还是有反驳的必要,因为这样可以加深我们对演绎法的理解。
比如论点一,认为演绎法的结论包含于前提之中,不能告诉人类新知识。这并没有错,但这并不表示演绎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演绎法虽然不能告诉人类新知识,却能告诉人类“隐”知识(即隐含于前提中的知识)。“苏格拉底必死”,毕竟不是“凡人皆死”;公式:F=ma,我们知道了F、m的值,不通过计算毕竟还是不知道a的值;欧几里德几何的定理包含于他的公理体系之中,不通过推理,我们毕竟还是不知道这些定理。事实上,演绎法的重要作用就是将这些“隐”知识从前提中寻找出来,变为人类的“显”知识。
再如论点二,认为演绎法不能证明其前提的正确性,必然导致先验论。这也并没有错,但同样不能说明演绎法就没有意义了。我们知道,宇宙应该有一个初始状态,宇宙的其他状态都是从这个初始状态中演变而来的,因此,我们只要弄清楚了宇宙初始状态的所有知识,宇宙的其他状态就都可以运用演绎法从它的初始状态的知识中推演出来;我们还知道,宇宙应该有一个基本单位,宇宙中形态、性质各异的事物都是由这个基本单位组成的,因此,我们只要弄清楚了这个基本单位的所有知识,这些形态、性质各异的事物自然都能够从这个基本单位的知识中推演出来。在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的演绎法实际上反映的是宇宙在时间序列上的演化方式及在空间结构上的组成模式。这也是演绎法发展到极端棗比如黑格尔的哲学棗必然推出宇宙是精神的产物的根本原因。
宇宙在时间上存在着初始状态、在空间结构上存在着组成单位,我们将这一规律称之为宇宙的“统一性”原理。而将关于宇宙的初始状态及组成单位的知识称之为宇宙的“统一性”知识。由于人们将宇宙的初始状态及组成单位称之为宇宙的“本原”,因此宇宙的“统一性”知识也可以被称之为关于宇宙的“本原”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