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一体化监管也有许多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一体化监管是权力垄断,会造成官僚主义,致使规模不经济;监管目标不明确(是审慎监管还是消费者保护);会使公众认为所有金融机构受到同等保护,进而倾向高风险产品的道德风险等。有意思的是,这些争论相对而言却是分业监管体系的优点。
从以上对分业和一体化监管的分析,可以看出:并不是哪一种监管组织机构是绝对最佳的,都有其各自的利弊,因此也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通用模式。由于法律、历史、实践形成的种种因素不同,最关键是其金融业构成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最优监管模式。在我国当前混业经营必然趋势面前,金融集团的发展迅猛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一体化监管的支持论点远远强于其反对观点,它能胜任当前有效监管,并顺应、引导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为混业经营及金融集团的正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而分业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当前及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当局应顺应潮流着手改革现行监管体制,建立一体化的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