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述影响筹资模式的因素,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和企业集团的实际资金情况,在进行筹资时企业集团应选择以外部的间接融资为主,内部融资和直接融资为辅的筹资模式。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集团选择筹资模式时应首先充分挖掘内部筹资的潜力。由于大多数企业集团总体经济效益不高,通过自我积累获取所需资金,在短期内很难实现,集团内部企业由于所处行业、地域等因素影响,均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这为成员企业之间相互融资提供了可能性,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为内部股的发行创造了制度基础。因此,内部筹资的侧重点可放在成员企业之间相互融资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上。成员企业相互融资最好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在集团内设立集团银行或财务公司作为中介,开展资金业务,实现资金在集团内部的合理流动;二是子公司相互持股,优势企业向资金缺乏的企业注入资金,形成子公司之间较为稳定的资本格局和协作关系。对内部职工持股而言,它具有筹资成本低、易于操作且财务风险较小等优势,对公司的决策机构也会带来积极影响,对于条件具备的企业集团来说,不失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筹资方式。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向集团内部引入金融资本,提倡金融机构对集团内企业的参股并开展资金业务,以实现产融资本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