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政治哲学作为教育
施特劳斯似乎并不认为“古典政治哲学”一定是保守的。他在1945年发表的“论古典政治哲学”或许是他本人关于“政治哲人”的最简明也最准确的讲述。他首先强调,古典政治哲学的首要特点是政治哲学与政治生活的直接性关系,亦即古典政治哲人首先是直接以公民和政治家的角度来看政治。由此施特劳斯给出古典政治哲人的三重身份,第一,政治哲人首先以好公民的面貌出现;其次,政治哲人的目标是最高的政治知识即“立法”的知识,获得这种知识的政治哲人是立法者的导师;最后,政治哲人认识到政治生活的最高目标不是政治本身所能达成,而只有哲学才能理解,因此他是献身沉思生活的哲人。这三条中最后一条无疑是最重要的,即政治哲人首先是哲人,哲人对政治并没有特别高的要求,因为哲人知道政治是一个有限性的活动场域,受到各种“必然性”的制约,即使所谓“最佳政治”也是一个“机遇”(chance)的问题,非人力可以强求。古典政治哲人从这样一种视野出发,不会象现代哲人那样妄想通过政治的改造可以造就一个新人类或甚至解放全人类达到历史的终结。惟有首先认识到政治能够达到的目标是有限度的,政治哲人方能成为立法者的导师。政治哲人的政治贡献因此主要是教育立法者,教育立法者认识到本国政治的不完善,教育立法者追求更佳政治。施特劳斯认为柏拉图的《法篇》和《理想国》是两类政治教育的典范。《法篇》是政治哲人教育当政的成年政治家,这种教育自然相当困难,受到的政治限制比较多。《理想国》则是政治哲人教育年轻的未来的立法者,这种教育是在当政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余地比较大。因此施特劳斯认为古典政治哲学并非因循守旧,不事改革,而是主张由政治哲人通过教育人特别是教育立法者来进行改革。如他在“论古典政治哲学”这篇文章中所言,“政治哲学就是试图引导资质较好的公民,或不如说引导这些公民的资质较好的子弟,从政治生活走向哲学生活。”这里所谓“引导资质较好的公民”即是指《法篇》的教育,而“引导资质较好的子弟”则是指《理想国》式的教育。后面这种教育即教育年轻未来立法者,显然是施特劳斯认为可塑性更大的。我们现在可以说,施特劳斯所谓“政治哲学”基本落实为“教育”,即通过在大学里从事“自由教育”来影响未来公民和立法者。他因此常常引用柏拉图说:“教育在其最高的意义上而言就是哲学“(educationinthehighestsenseisphilosophy)。他在“什么是自由教育”等文章中强调,现代已经不可能有哲人,惟一可能的“哲学追问”(philosophing)只有一种方式,即研究伟大经典著作。这大概也就是施特劳斯自己所从事的“政治哲学”,即带着一批美国弟子细读圣贤书。在这教育过程中,这些弟子中有些成为一心向学者和未来的教育家,也有些可能今后成为立法者。许多人常常对施特劳斯弟子中这么多人去从事政治感到难以理解,因为他们听说施特劳斯的教导是要人作“哲人”,不要搞政治,殊不知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独特品性就是强调只有从政治才能进人哲学,因为施特劳斯所谓政治哲学就是要“从政治生活走向哲学生活”(fromthepoliticallifetothephilosophiclife),因此施特劳斯自称其政治哲学是“走向哲学的政治引导”(thepoliticalintroductiontophilosophy)。
本文开始即曾说过,施特劳斯及其学派是一个相当奇特的现象。只有一点大概是人们会同意他的,即与他的现代性批判相比,现代西方的其它现代性批判确实都显得基本是在西方现代性的方向上批判现代性。施特劳斯以复兴“古典政治哲学”为己任,其坚决和彻底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但施特劳斯个人素质上的一个突出品质是他似乎很少有焦虑感,也很少给人感觉是对古典的怀旧。他对一切最彻底消解传统的思想家似乎都反而有特别的兴趣甚至热爱。早在三十年代他就认为,古典传统的真正复兴只有在对传统的彻底摧毁走到尽头以后才真正可能,只有首先经历了尼采式最彻底的批判以后才有可能置之死地而后生。他同时认为,对政治哲学的真正理解可以说只有在所有传统都已打碎时才成为可能,因此他认为西方现代性的危机越是深刻,反倒恰恰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有利契机使人们有可能以全新的视野来审视从前没有被真正理解的传统。施特劳斯最近的影响开始上升,或许是因为至少在美国,后现代批判等等差不多已经走到尽头,太阳底下已经再没有什么新东西了吧。施特劳斯说政治哲学更近喜剧而非悲剧,我愿期待二十一世纪是喜剧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