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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孟子认为,“善”对于人而言,并不是一种现实性存在,而是一种价值取向、一种追求的对象。并且,“善”本身也有不同的层次。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 所谓“欲”,即是一种自觉的道德意志[5],“善”则是“欲”的对象。由这种道德意志作为主导,通过存心养性的工夫,如孟子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就可以使人性不断地得到提升、升华,最后达到所谓“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的境界。'P>
需要指出的是,孟子的“趋善论”作为他的仁政思想的哲学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孟子说:“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又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由此可见,孟子仁政思想正是建立于他的“趋善论”的基础之上。如果抽掉或否定这一基础,孟子思想可能就要转变为荀子思想了。
饶有意味的是,荀子正是这样一位要否定孟子人性论的思想家。他的关于人性的定义,摘其要者约有如下几条: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荀子·正名》)
“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荀子·礼论》)
上述几条定义都是统一的,都是通过与“伪”的对比来揭示“性”的本质。若仔细剖析,荀子关于人性定义的内涵约有两方面:一是就“性”的生之所以然的自然之质而言,具有“本始材朴”的特点;二是就“性”的不学而会的自然本能而言,具有“天之就,不可学,不可事”的特性。这两个方面都是就人的自然性而言的,合而言之,可谓是“体(自然之质)用(自然本能)合一”。那么,荀子的人性定义究竟有没有揭示出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呢?不妨对照一下荀子的以下说法: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荀子·非相》)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
由上可见,不管是“辨”还是“义”或“群”,荀子都是主要通过人禽对比、人之异于禽兽者来说明“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或本性。这当然是可行的。但是,由此返观荀子关于人性的定义,可以看到,它未能反映、揭示出“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不仅如此,荀子还对人性作了一种负面的价值判断:“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对这句话,学界普遍存在一个误解,即认为这是荀子的人性定义。但实际上,这并非人性定义,而是一个关于人性的价值判断。显然,这个价值判断是不恰当的,与上述人性的定义是有出入的(自然属性是中性的),更与所谓“人之所以为人”的特点(“辨”和“义”)是相矛盾的。所以,荀子人性论有两个严重失误:一是没有从人之为人的特性去界定人性;二是没有把后天的“伪”(“人”:后天的自觉为善)与先天的“性”(“天”:先天的自然趋善)统一起来,由此导致上述问题和矛盾。如果把荀子对人的特点的揭示(“辨”和“义”)也视为荀子人性论的固有内涵,[6]那么,他对人性的定义与他所做的价值判断,就更构成了直接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