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美国人再次走在世界前列。美国虽然没有什么文化遗产,却率先将“内容产业”纳入商业和产业化轨道。通过1997年“北美行业分类系统”的颁布,美国已向世人宣布了他们将信息内容,特别是文化内容,作为信息产业的主体。由此来看美国文化的信息殖民问题,大概没人再相信它只是一种经济行为了。认识到这一点的世界各国都在力争后来居上,要在信息全球化本身就含有的文化全球化过程中抢占制高点。欧洲小国芬兰以拥有诺基亚这样的信息产品品牌而在信息技术方面处于世界前列,而正是在它的倡议下,欧洲文化产业发展框架性合作计划于2000年启动。我们可以从1999年欧盟文化部长的一次非正式会议文件中看出这项合作计划的动机:“商业压力和由此而来的内容贫乏,而不是文化的多样性,是存在于我们这个日益发展的由数字电视造成的广播时代自身中的固有威胁。可靠而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应该是欧洲的竞争优势所在。保存欧洲人的文化认同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价值的内容,技术的未来发展是没有意义的,这是新千年的最大挑战。”面对这种世界性的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汇流趋势,经典艺术的命运又将如何?我认为,这场信息技术的内容革命既为经典艺术提供了崭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也要求我们把握机遇创作出具有鲜明中国气派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经典作品,为“世界文学”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作为文化重要代表的经典艺术,将在建立多元文化平等交流、理解与融合基础上的“世界文学”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应当说,不同文明或文化之间本身并不存在对抗的必然性,引起对抗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各种因素造成的相互之间的误解乃至敌视;二是某种文明或文化试图凭借某种强权推销自己而消除异类。在当代世界文化格局中,这两种现象依然存在,而尤以后者更为突出。这使得加强多元文化之间的平等交流和理解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最能有效实现这种交流和理解的文化载体,正是文艺作品。
早在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世界文学”主张的二十年前,歌德曾与爱克曼谈起他读了一本中国传奇后的感受。他说,这部书“并不像人们所猜想的那样奇怪。中国人在思想、行为和情感方面几乎和我们一样,使我很快说感到他们是我们的同类人,只是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比我们这里更明朗,更纯洁,也更合乎道德。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平易近人的,没有强烈的情欲和飞腾动荡的诗兴,因此和我写《赫尔曼与窦绿台》以及英国理查生写的小说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他们还有一个特点,人和大自然是生活在一起的……”当爱克曼问到这是否是中国最好的作品,歌德说:“绝对不是,中国有成千上万这类作品,而且在我们的远祖还生活在野森林的时代就有这类作品了。”歌德之所以对中国的一部普通作品都如此重视,是因为他既从中感受到人类心灵相通的深邃与博大,也意识到与此相比,坚持一种狭隘的民族文化立场显得多么可笑。因此他说:“民族文学在现代算不了很大的一回事,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了。现在每个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不过我们一方面这样重视外国文学,另一方面也不应拘守某一种特殊的文学,奉它为模范……对其他一切文学我们都应只用历史眼光去看。碰到好的作品,只要它还有可取之处,就把它吸收过来。”(注:〔德〕爱克曼辑录:《歌德谈话录》,第112-11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
歌德的意思很明白,“世界文学”并不是对民族文学的否定,而是强调各民族文学应当在相互交流中用一种更开阔的眼界去吸收其他民族文学中的优秀内容来丰富和发展自身。在文化全球化已被信息全球化浪潮裹挟而至的今天,这种观点尤其值得重视。文化全球化不是文化的类同化、均质化,而应是消除时空障碍之后的多元文化之间的平等交流、理解与融合。如果说由于种种原因而使当年的歌德未能接触到中国最好的作品,那么在由数字平台所构筑的世界文化大舞台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将它们展现在世人面前,让全世界都分享到这份人类精神的伟大遗产。这正是在创造一种多元文化融合的“世界文学”过程中,我们的竞争优势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