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衡量国债规模的两个主要指标
1.债务负担率。是国债累积额与同年GDP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债务负担率=(历年发行、尚未偿还的国债累积额÷当年GDP)×100%.它着眼于国债的存量,反映国债累积总量相对于同年经济总规模的比例关系。这一指标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全局,而不是仅从财政收支上来考察和把握国债的数量界限。截至1996年年底,我国历年发行、尚未清偿的国债累积额为4265.84亿元,大约占同年GDP的6.3%.这一数字,同美国的69%(1994)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的同一指标相比,似乎并不大。但是我们同时还应该看到,近几年来,我国国债的发行额每年都在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1994、1995和1996年的递增率分别为:58.99%、31.87%、26.95%),而且我国的举债历史并不长,以美 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其国债累积规模之所以如此庞大,是经过了几百年的时间积累下来的。如果我国按照目前的势头发展下去,那么要不了多久,我国的国债规模很可能会赶上已经有几百年举债历史的西方发达国家。
2.债务依存度。是国债发行额占同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债务依存度=(当年国债的发行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它着眼于国债的流量,反映当年财政支出对债务收入的依赖程度。在我国这一指标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口径,一是以全国的财政支出作为分母,二是以中央财政支出作为分母。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级财政制度,国债是由中央财政来发行、掌握和使用的,所以,使用后一种口径(即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国债毕竟是一种有偿性的收入,国家财政支出主要还是应依赖于税收,债务收入只能是一种补充性的收入。因此,国债规模的合理性主要可以根据这一指标来判断。从表2中可以看出,
表2 中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单位:亿元
年份 政府债务发行额 全国财政支出 中央本级财政支出 第一口径计算的债务依存度 第二口径计算的债务依存度 1991 461.40 3813.6 1337.61 12.0 34.5 1992 669.68 4389.7 1609.01 15.2 41.6 1993 739.22 5287.4 1648.20 13.9 44.9 1994 1175.25 5792.62 2253.79 20.3 52.1 1995 1549.76 6823.72 2873.75 22.7 53.9 1996 1967.28 7973.55 3466.59 24.8 56.7 1997 2476.82 9233.56 4450.87 26.8 55.6
自1994,我国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就已经超过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势。从表中我们可以得出,在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如果说26.8%的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还没有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的话,那么55.6%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15-20%)。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的中央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赖于发行国债,这不仅与政府活动本身的性质不符,而且照此发展下去,其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从以上两个指标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国债规模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一风险主要体现在国债的发行规模(而非累积规模)偏大。国债发行规模的偏大又集中表现为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偏高。
[1][2][3][4]刘立群(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