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戈公振,他所论证的报纸在交往中的位置,也颇为精彩:“盖报纸者,人类思想交通之媒介也。夫社会为有机体之组织,报纸之于社会,犹人类维持生命之血,血行停滞,则立陷于死状;思想不交通,则公共意识无由见,而社会不能存在。有报纸,则各个分子之意见与消息,可以互换而融化,而后能公同工作,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然。报纸与人生,其关系之密切如此。”把现代报纸比作人体血脉,国人早已有之,但从人类文化学角度进行论证,只有五四新思潮能提供这种条件。试比较陈衍的论述:“报馆盛行于西国,非徒使己国之人,周知四国之为也,亦将使四国之人,闻知己国之为也,使无为病夫也,亦将使四国之望吾气体者,不敢视为病夫也。”(50)尽管当时的国势已去,但顽固的天朝心态和感觉到处于弱者地位的自卑感相结合,大大妨碍了中国新闻学启蒙者站到人类和世界文化的高度,看待现代报纸,于是,报纸的通血脉作用只能用于扬国威了。
同样出于对人类精神交往的关注,中国新闻学的创立者们珍视言论出版自由,容不得任何对“天职”的横蛮干涉。例如关于新闻与法律,邵飘萍的主张是:“余个人颇觉,关于新闻纸之特别法为不可少。惟必须由新闻界联合一致,以要求立法机关制成保护之法。庶几新闻事业之地位,可以益臻于巩固。既不受行政机关非法之侵凌,更不受司法机关引用刑律之蹂躏,则言论界之尊严,方为一般社会所认识”。戈公振的主张与李大钊五四时期的看法相同,他分析说:“我国宪法应仿美国先例,以绝对自由条文,明白规定于宪法中,删去言论自由项下‘非依法律不得限制’,而加入‘人民言论出版自由不得以法律限制’一项。夫所谓绝对自由者,非绝对不受法律之制裁也,实不受专为言论出版而设之法律之制裁耳。”显然,仅仅是论证的角度不同,造成了相反的意见,从中可以感觉到的是他们共同的要求尊重新闻工作规律的愿望,以及对心灵自由的热烈追求。
我们不妨从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看中国新闻学的创立。按照传统的认识,这不过是照搬照抄西方或者说:“西化”。其实,直到五四时期,中国的新闻学才从“东化”转向”西化“。但这时用简单的“东化”、“西化”无论如何说明不了问题。五四时期的中国新闻学,应当理解为一种文化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表现为两种文化的渐进的交流和影响。新闻学创立者对西方现代新闻学都很熟悉,徐宝璜留学美国,任白涛、邵飘萍在日本新闻学会听过课,戈公振当时虽没有出国,却是中国全面掌握世界新闻学研究现状(英、德、日文著作)的第一人。他们同时又都是中国现代新闻业的从业者,其中邵飘萍和戈公振分别是著名的北京《京报》和上海《时报》的主编。西方的新闻学基本理论与中国当时最高水平的新闻实践相结合,是创立时期新闻学的特色。
中国本没有新闻学,如果仅仅因为中国新闻学的基本概念来自西方而责难它照搬照抄,无异于在孩子出生之前窒死他。问题在于,中国的新闻学是否做到了蔡元培在新闻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所讲的,总结“我国新闻界之经验”,从而“归纳之而印证学理”。通览初创的五部新闻学著作,除任白涛的“中国特色”稍嫌不足外(因为他在日本写的),其他四部都完全做到了现代新闻学原理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的新闻工作实践的融会贯通,其结构设计和论证形式都是中国式的(正名、起承转合等等),绝大部分例证也都是中国新闻工作(包括作者本人)中已发生的,每部著作在新闻学的一个领域构成了独立的结构体系。他们从外部汲取了足够的有关新闻学的信息,以我为主,俯视一切,充满自信地进行着创造。
具体说来,中国新闻学的创立融会了英、德、日、中四大语种著作提供的各种观念、经验和研究方法。这在戈公振身上表现尤为典型。他的《中国报学史》绪论部分,实际上是新闻理论,虽仅一万余字,提及的参考书和文件(中国的不计)就有英、德、日三种文字,22部(件)。整篇绪论的论证方式、思维结构,则基本是中国文论的传统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