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全经济学原理。阐述清楚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伤亡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的运行机制及其与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
4) 安全管理学原理。研究从法理出发的安全法学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论证清楚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的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基本的理论。
5) 安全工程技术与卫生工程技术原理。针对不同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与技术,研究相适应的安全工程技术原理,如防火原理、防爆原理、机电安全原理等,以及卫生工程技术原理,如防尘原理、防毒原理、辐射防护原理等。
同时,在20世纪尚未完善的风险控制理论、安全自组织理论、大安全科学理论、安全文化理论等将在21世纪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
有了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人类实现了真正安全原理的掌握,才能改变自身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才能使今天人们安全生产和生活的必然王国走向未来人类安全生存与发展的自由王国。
3 安全立法-安全管理永恒的利器
从中世纪起,人类生产从畜牧农耕业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转移,从此开始发生人为事故。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规模和速度不断扩大,矿山塌陷、瓦斯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发生。在早先安全技术比较落后的状况下,人们想到的是从立法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
人类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可追溯到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订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都是为劳动保护而设,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针对世界范围的安全立法,人类进入20世纪才迈出了步伐,这就是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的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国最早的劳动安全相关法规,要数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的《劳动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资本家合理地规定工时、工资及劳动保护等。英国、德国、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是劳动安全立法最早和较为完善的国度。除此,很多国家的安全立法一般起步于20世纪,包括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到1915年才正式实施《工厂法》,比英国晚了近百年。
未来的21世纪,人类的安全立法必将体现出如下趋势和特点:
1) 安全法规从孤立走向整体,从分散发展为体系。
2) 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
3) 安全立法的目标体系更趋明确。立法的目标不但包含防止生产过程的人员死伤,还包括避免劳动过程的危害(职业病)以及财产损失、信誉的毁坏。
4) 安全立法的层次体系更为全面。国际通用安全法规(ISO标准、ILO法规等)、各国的国家安全法规、世界范围及本国的行业安全法规(石油、核工业等)、地区安全法规(欧盟、亚太等)等,得到全面的发展。
5) 安全立法的功能体系更为合理。建议性法规,如ISO国际标准;强制性法规,一般各国制定的国内安全法规都属此类;承担不同法律功能的法规,如法律、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在21世纪,我国的《职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工业事故控制法》、《减灾法》、《公共场所意外事故预防法》、《家庭事故预防法》等安全法规和条例,将会陆续颁布和实施。
4 管理方法-事故预防对策之技巧
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
从管理对象的角度: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显然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有限的。只有强化了隐患的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高效。因此,60年代发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21世纪,隐患管理将得到推行和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