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类似,关于民俗概念内涵的无限制扩大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民俗学界的重视。民俗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但民俗学对于所研究的对象并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主要研究属于民俗观念性的现象。早在民俗学的初创时期,曾担任过英国民俗学会会长的博尔尼女士(CharLotteSophiaBurne过去多译为“班尼”)有段非常著名论述:“民俗包括作为民俗精神秉赋(theMentalequip)的组成部分的一切事物,而有别于他们的工艺技术,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式,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祖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英]查·索·博尼尔著,程德祺泽:《房俗学手册》,第一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同样是一件民俗物品,作为手工艺人会从制作技艺、用料、实用价值等方面去考虑问题,文物工作者会考虑它的文物价值,而民俗学者需要研究的是通过这件物品所反映的民俗活动(仪式)和民俗观念。尽管我们现在也非常重视物品在民俗研究中的作用,甚至出现了“物质民俗”、“民俗文物”等名词。但我们绝不能就物论物,必须看到物品后面的民俗意义。民俗物品的研究如此,其他方面的民俗学研究也是这样。这个看法可能会被许多人认为太保守,笔者觉得即使保守一些,也比失去了自己固有的研究领域,最终成为一门没有确切研究对象的学问要强得多。
3、民俗学从业人员学术素养的欠缺已经成为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俗学发展的前30年中,真止以民俗学为自己专业的学者几乎没有,多数学者是在民俗学的行当里“客串”。对于这类学者来说.民俗学只是他们所研究专业知识的补充,并非是必须具备的知识。近20年来,出现了部分民俗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对于这些专业研究人员而言,从事民俗学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学术素养问题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我们现在民俗学的专业研究人员,大多数是文学(主要是民间文学)出身,这与近50年民间文学在中国的特殊地位有关。1979年以后,在中国有了恢复重建一些以前被取消的社会科学学科的可能性时,当时就是从事民间文学研究的学者最早认识到民俗学的重要性,而倡议恢复建立民俗学的。因此可以说,民间文学学者对于民俗学学科的提倡与重建功不可没,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民俗学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归属方面依附于民间文学(或者是文学)。
如果说,在学科恢复的初期,这种主要由文学出身的学者组成的民俗学的队伍,基本上还能够适应学科初创阶段的需要的话,那么,随着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从业者知识结构的欠缺而对学养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如今这种不利影响已经不只是学者本人的问题.还影响到了对下一代学术接班人的培养。这突出地表现在民俗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上面。过去,民俗学不属于独立学科,我们只能借鸡下蛋,利用文学的硕士、博士点培养民俗学的高级人才,由于是文学的学位,所学的课程自然以文学为主,只是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略有侧重。如今,民俗学已经成为独立学科,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可是,我们面临的难题是,有许多民俗学专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如人类学、社会心理学、原始社会史等),指导教师本身就十分缺乏,致使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进行补课。
作为一个民俗学者,除了牢固掌握本学科的知识以外,还要对相关学科(如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能够熟练运用田野作业和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只有这样,民俗学的整体学术水平才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民俗学才能够在社会科学之林中扎好根、发好芽。
4、民俗学爱好者众多,但专业研究人员不足;民俗学群众性学术组织虽多,但专业研究机构不健全;社会上民俗活动不少.呈现出的却是一种虚假的学术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民俗学潜在的诸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