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雨毕业论文网提供毕业论文、职称论文、硕士论文、计算机论文等的代写服务,同时还提供各种期刊论文的发表。如果你有需要,请联系我们QQ:5599630;电话:13350726595;E-mail:singlehearted@vip.qq.com
RSS
 
当前位置 :空心雨毕业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法学理论 >> 正文

浅论我国婚姻法中的无效与可撤销制度(5)

来源:okxy168 作者:

3、使我国的《婚姻法》能更好的与国际接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法都设立了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制度。比如,1970年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通过的《统一结婚离婚法》的第207-209条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的主要方面;1971年,英国颁布了《婚姻无效法》,对长期以来教会法庭有关婚姻无效的法律,作了全面改革,1973年又颁布了《婚姻诉讼法》这是英国法院处理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依据;此外,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瑞士、菲律宾等国都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对外国婚姻家庭法先进或合理的法律制度加以借鉴,吸取其中有益的东西,以完善我国的婚姻法,使我国的婚姻法能与世界各国的婚姻家庭法相互融合,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法婚姻(有瑕疵的婚姻)的两种法律措施,两者相辅相成,针对违法婚姻欠缺结婚要件的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不同的请求权主体,并予以不同法律后果的区别处理,体现了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立法原则,有利于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实施,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善意当事人及子女的利益,对于维护合法婚姻,预防和处理违法婚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张 杰、董新忠主编 《婚姻家庭法学》 南海出版公司 2001年出版
2、陈 苇 《关于建立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思考》 法律 1996年 第4期
3、李忠芳主编 《新<婚姻法>释义》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1年版
4、杨大文 马忆南 《婚姻家庭法(一)》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5、叶英萍《论无效婚姻》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3月 第17卷 第1期
6、马雅清主编 《新婚姻法条文精释》 检察出版社 2001年版
7、刘 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17卷 第4期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1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站是由一个众多学科的博士群体组建而成,主要创办者为成都各重点高校博士。本论文网内理工科写手均为博士,文科类写手大部分为博士,且领域涵盖广泛,写作势力强大,若有部分专业,没有相关的写手,我们给你寻找合适的写手! 依托强大的人力资源,我们本着诚心交流的宗旨,专门为您排解写作上的难题。从在科研及实践工作中稳扎稳打的经历,我们具备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写作和论文发表,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确实有能力给您解决好问题,正所谓,真金不怕火来炼,请相信我们的势力,没有把握的事,我们不会做!
      本站受多家期刊委托,其中包括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正刊,CSSCI目录正刊,增刊,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优秀期刊正刊,本站负责论文推荐发表,加急1个月即可发表。本站负责论文发表,不发表承诺退款!!目前主要负责法律,管理,经济,理工,农学,行政,医学,艺术,英语等类论文发表论文代写。详细期刊目录见本站相关内容。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