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现代企业制度应着眼于社会公平,
着眼于社会公平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现代企业制度与新技术发展的矛盾,以及企业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矛盾,发达国家开始反思这个制度。第一,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不适应生产数字化、模块化和消费个性化趋势。第二,垂直一体化企业的等级制管理放大了企业管理的专制性,高层经理人滥用权力,损害了劳动者和其他企业参与者的利益。典型的例证是西方国家频繁出现的大公司财务丑闻。第三,大型企业占国内总产值的比重很高。它们以短期赢利为目标,不利于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2004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指出,改造垂直一体化企业是发达国家经济结构改革的组成部分。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全球价值链将代替现代企业制度,成为主导性的生产组织方式。 这是否意味着现代企业制度走向没落?历史上任何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都有两个特点:第一,走向没落,不等于消亡。第二,仍然存在,只是丧失了主导地位。夫妻杂货店没有消亡,但其主导地位被超级市场代替;个体手也依然存在,但其主导地位被大型工业企业代替。而且,主导生产组织方式的更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如此。目前,以生产价值链为纽带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只是在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崭露头角。
从当前的看,制度丧失主导地位,可能分三步走。第一步,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被分解。第二步,垂直一体化企业的等级制管理向扁平方向转化,公司治理制度发生变化。第三步,产权制度发生变化。第一步的实际进展比较明显。这在信产业、汽车产业、机械设备产业、服装业、种植业都有体现。第二步正在起步,已经出现了公司治理的新,主宰企业的主体不再局限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企业之间的协调也被纳入公司治理的视野,公司治理不再只是公司内部的事务,国际规则已经浮出水面。例如,由发达国家政府组成的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步尚处于胚胎阶段,还在经济学家的头脑中。以股份制为表现形式的现代产权制度仍然有生命力。尽管出现了变化,但所能看到的是知识产权的作用上升,物质产权的地位下降。一位日本经济学家提出:“将理论层面与物理层面分开是数字化革命的重要结果。这给经济体系带来了巨大。现代法认为产权的转让是通过物质资产的转移来实现的。但即使不通过物理媒介,我们也可以传递数字化信息。反过来说,传递了信息也不等于转让了产权。即:以产权为前提的财产的可转让性变得不是理所当然的了。”而且,“信息数字化之后,信息可以被自由复制和加工,这样你就无法通过控制物理媒介来独占未来的财务收入。”
正在变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对意味着什么?我们的一些产业已经参加全球生产价值链。如何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事关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然而,对中国来说,最实际的是,当发达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发生变化之时,我们如何运用这个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组织方式的新变化,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发达国家正在进行以革新公司治理为主要的企业制度改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把它称为微观经济改革,其要义是企业制度的改革要着眼于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我们可以从中得到那些启示?答案是,第一,根据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被分解的事实,我们不能片面追求企业规模。企业不一定是越大越好,而是应该发展以价值链为纽带的企业之间的合作。那么,就应该对争相进入所谓世界500强的现象泼一瓢冷水。第二,从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入手,着眼于改造现代企业制度。鉴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改革公司治理制度,对中国是最迫切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呢?我在《质疑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一文中提出,公司治理应该着眼于企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作用。为了更明确地说明这个问题,我推荐上海证券交易所陆一先生的一篇文章:与时俱进的OECD 简评2004版《OECD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