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农业政策专家、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马晓河在接受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发表了自己对中国未来“三农”政策的基本看法。
两大目标:“三农”政策的重心
记者:您是研究农业政策的专家,请问未来中国“三农”政策的重点目标是什么?
马晓河:在“三农”政策目标上,要进行两方面的调整:一是国家的农业政策必须从产品目标尽快向收入目标过渡,要紧紧盯住农民收入目标制定农村相关政策;二是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由依靠农民自身解决向以国家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让农民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国民待遇。
记者:那么您认为应该从政策措施上如何保障实施这两大目标呢?
马晓河:围绕这两大政策目标,今后两年农村工作既要坚持发展,也要坚持改革;既要做好“加法”将农民的收入水平搞上去,也要做好“减法”将农民的各种负担降下来。
国家应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
记者:城市的公共设施是国家提供的,而农村的公共物品却基本上是自己建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
马晓河:为了更好地向农村供给公共物品,解决农民行路难、通讯难、就医难、上学难、用电饮水难等问题,明年国家应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够获得较多财政资金,集中用于县际及县乡之间的农村道路、中小型农田水利、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医疗卫生、通电通讯、市场信息体系和乡村9年制义务教育等方面建设。此外,为了加快农村公共品的供给速度,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补助、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农民或民间企业搞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以财政补助形式鼓励农民开展职业培训,用补贴的办法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以贴息的方法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公共服务业等。应坚持农村税费改革记者: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一直争议较大,您对此有何看法?
马晓河:在加入WTO后,要想让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新的形势下取得发展,一条极为重要的政策措施就是不断减少工业化和城市化对农民的索取,尽量避免对他们的收益形成侵蚀。近几年,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中央政府从2000年3月开始,拨付巨额资金先后在安徽、江苏等省市区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两年多改革试点经验看,农村税费改革可使农民减轻负担30%左右,个别地区农民实际减负率超过40%。但是,全国还有三分之一省份的农民没有获得税费改革的好处。对此,建议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步伐,税费改革由试点变为向全国31个省市区推广,让税费改革的好处尽快普及到每个农民的头上。
要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
记者:很多国家对农业农民实行补贴,我国对农业农民该如何补贴?
马晓河:当前,我国向农业进行补贴的主要政策目标是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用这个目标衡量,我国对农业的补贴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补贴的结构也不尽合理,给流通领域补贴的多,给生产和农民补贴的少。无论是同发达国家的补贴水平相比还是用我国加入WTO协议衡量,我国都应该增加农业补贴水平,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
第一,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生产环节补贴。生产环节补贴主要用在优质化、专用化农产品、绿色产品基地建设、良种、节水型灌溉技术推广上,其中良种补贴应将重点放在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畜禽产品等方面。
第二,以直接补贴的方式给农业主产区农民增加收入。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趋缓,主要是由农业主产区农民收入下降引起的,因此,增加农民收入重点在这些地区。政府应向这里的农民发放直接补贴,可以采取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农民过去三年种植粮、棉、油、糖的平均播种面积补贴现金,另一种是按近三年农民年人均现金收入600元以下的纯农业户,政府直接给予不同等级的收入补贴。这两项补贴均可通过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第三,将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节省下来的财政资金和农产品流通环节减少下来的补贴中的一部分,转入到政府一般农业服务领域,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检验检疫服务、支持农民、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的各种营销服务、农民的技术培训服务和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等。此外,在适当时机政府还应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重点对粮、棉、油、糖等敏感性大宗农产品,以及畜禽、蔬菜和水果等主要出口创汇农产品,进行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