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屋的室内净高是指室内楼面或地面至楼板底面或屋顶底面的垂直距离。装饰的室内吊顶应计入室内净高。
当房屋的层高无法测量时,可以房屋的净高替代,房屋净高的规定应与房屋层高的规定相对应,房屋净高的标准取2.05 m 较为适应。
4)为了保证人们对活动空间的最基本的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定房屋层高不低于2.20 m 的同时,也可以再附加一个对房屋净高要求的标准。
5)测量2.20 m 左右的房屋层高时,应特别小心谨慎地进行观测,此时的测量参照点不宜少于4对,并使得上下4对参照点构成四边形,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可靠。
6)为了避免和减少由于房屋层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应避免设计层高等于2.20 m 的房屋。共同采取措施,防范和减少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机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上述意见和建议是研究性质的,属个人意见,谬误和不足之处,欢迎提出补充和指正意见。本文的目的是想为有关讨论提供一份参考资料,以促进共识,同时也为有关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规定时提供参考资料,使各地在实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时更加规范,更加统一,更加科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