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利价值(贸易掠夺价值)= 总收入 - 净剩商品的总价值………(18)
在上例中,鞋厂的总收入是270元,净剩商品(400双鞋)的总价值=0.7×400=280元,故鞋厂赢利价值=270-280=-10元。鞋厂亏损10元,而不是赢利20元。
到这里大家应该看到了,纯收入和赢利是两回事,纯收入高于零的不一定赢利。这是因为赢利其实是指该收入到某一个数量却超过了这个数量,亏损是指该收入到某一个数量却没有收入到这个数量。还拿上例来说,鞋厂用价值280元的鞋去交换商品,换回来的价值也应该是280元才对,但它只换回来270元,所以尽管它有20元的纯收入,却仍亏损10元,因为它应该有30元的纯收入却没达到。
㈦ 企业收入的来源
资本家将原料投产并进行买卖后,收回来的往往比投入的多,所以资本家大多都过着富裕的日子。那么这多出来的一部分是从哪儿来的呢?马克思认为,多出来的一部分是雇工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是不全面的。在商品社会里,每一个企业都不仅与自己的雇工有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还与其它企业有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一个企业在剥削了自己雇工的剩余价值之后,它得到的这么多价值并不是就固定不变了,当它与其它企业交换时,这部分价值有可能被掠走一些,使它拥有的价值减小;也有可能又掠来一些,使它拥有的价值继续增加。所以,企业的纯收入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剩余价值,一个是贸易掠夺价值。当然,还不要忘了缴税,因此企业的纯收入可用公式表示为:
纯收入 = m 贸易掠夺价值 - 捐税价值………………(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