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用一个较全面的例子来说明以上的内容。假设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内,有甲、乙两个铁匠专门打造斧头,甲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1把,乙铁匠平均每个工日打造2把,每把斧头均用铁1斤,售价为3圆;有一个织布匠,平均每个工日织布1尺,原料自产(自己种棉、纺线)[6],每尺布售价为4圆;有一个炼铁匠,平均每个工日炼铁10斤,原料自产(自己烧碳、采铁矿石),每斤铁售价为1圆。某一天,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试计算在这一轮交换中各家的赢亏。
解:设每个工日的价值为1元。
先计算各家商品的价值:
1. 布:因为全区域内只有一家织布,所以布的价值 = 1元 /尺;
2. 铁:同样,铁的价值 = 0.1元/斤;
3. 斧头:因为斧头的原料是购买的,所以其价值分为两部分。每把斧头的价值均由其耗铁的价值和铁匠新创造的价值构成。因在这个区域内,三把斧头要消耗两个工日,平均每把消耗0.67个工日,故铁匠在每把斧头上新创造的价值为0.67元,每斤铁的价值为0.1,代入公式(1)中得:
斧头的价值 =0.1 0.67 = 0.77元/把。
下面计算各家的赢亏:
甲铁匠:卖了一把斧头,买了三斤铁。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元,三斤铁的价值为0.3元,故亏损0.47元。
乙铁匠:卖了两把斧头,买了一尺布、两斤铁。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元,一尺布的价值为1元,两斤铁的价值为0.2元。故亏损0.34元。
织布匠:卖了一尺半布,买了两把斧头。一尺半布的价值为1.5元,两把斧头的价值为1.54元,故赢利0.04元。
炼铁匠:卖了五斤铁,买了一把斧头,半尺布。五斤铁的价值为0.5元,一把斧头的价值为0.77元,半尺布的价值为0.5元,故赢利0.77元。
在这一轮交换中,有两家赢利,共赢利0.81元;有两家亏损,共亏损0.81元。由此可看出,商品经济就如同赌博一样,结果也是有赢有亏,赢亏相抵,而且也需要本钱,也需要计谋,也需要运气,也可以耍奸使赖。
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肯定都已懂得了应该怎样拂去价格的迷惑来正确的计算赢亏了。为了彻底消除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错误影响,下面再用传统经济学的方法对上例计算一次,以进行比较。
甲铁匠:打造一把斧头耗铁一斤,投入成本1圆,一把斧头卖了3圆,故赢利2圆;
乙铁匠:打造两把斧头耗铁两斤,投入成本2圆,两把斧头卖了6圆,故赢利4圆;
织布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一尺半布卖了6圆,故赢利6圆;
炼铁匠:因原料自产,故投入成本为0圆,五斤铁卖了5圆,故赢利5圆。
可见,这两种计算结果大不一样。这种结果只有赢利,没有亏损,皆大欢喜。而且在上种计算方法中几乎没赢利的织布匠,在这里却成了赚钱大户。这两种结果,究竟哪一种合理呢?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就以甲铁匠为例,用实物来说明。在某一天早上,甲铁匠投入了一斤铁,到晚上收回了三斤,去掉成本,还剩二斤,若按照我们的习惯或传统经济学的计算方法,会认为甲铁匠这一天净赚了二斤铁,可喜可贺。然而,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呢?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是平等的,各种商品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在同一个行业内,只要有相同的劳动效果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只要花费了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量)也就应当得到相同的回报。拿甲铁匠来说,他在一把斧头上花了0.77个工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一把斧头应当换7.7斤铁才够本,而他只换了3斤,因此说他亏损了0.47元。这就意味着他的0.77个工日中,有0.47个工日是在为他人做嫁衣,偶尔一次还没什么,长此以往,会穷断筋的,应该痛哭才对,何喜何贺之有?
㈥ 交换价值
从上例可看出,商品交换时,双方的赢亏不仅与双方单位商品的价值有关,还与它们各自的价格有关,因为价格决定了双方商品交换的比例。所以,若单从价值上或单从价格上,均不能看出双方的赢亏,必须从两方面综合起来考虑才行。这样就比较麻烦,还不直观。能不能将价格与价值结合在一起,使赢亏一目了然呢?为此,本经济学引入了一个新概念——交换价值。什么叫交换价值呢?答:交换价值是指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