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世界军事发展的挑战,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历史责任。中央军委明确指出:新时期军队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现代化水平与现代战争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这个矛盾体现在国防科研生产方面,就是国防科研生产与我军对现代化武器装备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必须看到,我军的武器装备这些年来虽然有较大改进,但从总体上说,与世界发达国家军队的武器装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一些主战装备,不仅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军队差距甚远,而且与台湾军队及有些周边国家军队相比也不完全占优势。改变我军装备落后的局面,归根结底要靠把国防科研生产搞上去。因此,适应世界军事发展的深刻变化,加强我军质量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具有无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我们一定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大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部署上来,在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统揽和指导下,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国防科研生产任务完成好,为我军质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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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探索军工能力和结构调整的新思路,促进国防科技工业战略性改组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是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历史性任务,是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和思想解放。就国防科技工业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调整改革,不仅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原来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结构也有所改变,各军工行业不仅发展了相当数量的集体经济,同时涌现出一批股份制企业,有的已在国内甚至在海外上市。但是,随着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深入,部队装备需求结构的变化,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军转民工作的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制约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加大调整力度,加快调整步伐,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在整个国防科技工业结构调整中,自1988年以来,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已先后进行了两次较大的调整,初步改善了布局,精干压缩了规模,分流安置了部分人员,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主要问题是:摊子大、水平低、重复分散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保留的老产品生产能力过剩,新产品科研生产能力不足;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低,难以满足新型武器装备多品种、小批量的发展需求;科研生产手段落后,同研制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很不适应。为了进一步优化结构,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再次调整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目前各军工行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调整方案。
现在需要认真研究和高度重视的是,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它是整个国防科技工业调整、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密切相关。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十五大的精神,认真总结前几次军工能力和结构调整的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快调整的思路和对策。这里,我提几点初步想法,概括地讲,就是要注重搞好四个结合:一是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要与军工所有制结构调整相结合。军工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部分,必须按照十五大的要求,深入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促进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精干优化,促进结构调整和人员分流。据了解,各军工部门都把这个问题摆到了突出地位。兵总提出,要以进一步调整精干后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为核心,将兵器工业逐步调整、收缩到这个核心上来,对原有的兵工企业要重组联合一批,兼并一批,破产一批,整体转让或拍卖一批。当然,具体操作还需要综合论证,慎重决策。
二是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要与企事业单位组织结构调整相结合。当前,无论是军工还是民用,调整改革的一个共同趋势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和“抓大放小”的原则,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也是冷战结束后,各发达国家军事工业调整改革的普遍做法。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有利于在较大的范围内精干优化军品科研生产能力,有利于减少重复分散,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