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要解决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的主体地位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着眼于建立责任机制,区分企业所有者(或其代表)与企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与财务部门的经济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就在于现代企业制度下产生的广泛的内在的社会审计需求,只有这样,社会审计才真正成其为社会审计。
二、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与职业道德考核机制。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实行统一做费标准机制,它意味着任何一家事务所都能提供同等质量的社会审计服务,然而事实上不仅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良莠不齐,其职业道德更是高下不一,所提供的社会审计服务质量千差万别。为保证统一标准的有效性,必须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建立考核机制。这必须有别于以往的简单的后续教育。由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修养时刻与巨大经济损失相联系,因而采用事前措施减少损失比采取事后措施弥补损失更重要。
三、加大脱钩工作力度。脱钩工作不仅仅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内的问题,它需要有关各方面切实有效地配合。另外,还必须认识到,脱钩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过程,形式上的脱钩与实质上的脱钩有一个时间差,必须做好形式上脱钩以后的各项落实工作,以保证脱钩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李大全(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