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起区域性素质教育场学校教育是教育系统中的主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学生的健康成长绝不是学校教育一方作用的结果,他们同时还要受到家庭环境和教育,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近年来有人提出了“教育潮的概念。教育改革实践证明,只有当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形成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关系和谐的素质教育场时,才能有效地防止三方教育影响与作用相互抵消的现象,进一步发挥三者的教育合力,提高教育的效益。构建起区域性的素质教育场是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基础性建设和重要保证。地方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1.人的素质是在一定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地方政府应建设好所辖区域的少年宫、科技宫、图书馆、文化馆及其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为实施素质教育创设必要的条件。
2.家庭教育是素质教育场中的重要教育资源,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有着其它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据国务院制订的《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家庭教育目标,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联手合作,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和健全组织网络,用素质教育思想观念培训和引导家长树立起正确的教子观念,净化家庭教育环境,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3.在素质教育场中,学校教育处于主导地位,它在指导家庭教育,组织社会教育过程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必须把学校教育和学校的教育环境建设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把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列为基础教育改革指导方针的重要内容。把学校办出特色,体现了现代教育注重学校发展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基本特征。只有突破“应试教育”大一统的办学模式,学校才能从实际出发,有目标、有计划地自觉办出自己的特色。只有校校都办出了特色,学校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达到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