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善良公正之术,(注释19) (P51)不管是权利保障还是限制,其本源都是为了提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现状。不至于因权利、自由的滥用而导致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艰难。过度的自由只会损害而不是实现自由。一旦违反了“度”的本体性要求,危及的将是人类自身的生存。(注释20) 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是我们限制大学生结婚权的现实基础,而婚姻关系的本质及其特殊性更加警醒我们,任何非现实主义的态度都将让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坚信,只有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还大学生和社会以更大的自由。
*本文所论及的大学生仅限于高校中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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