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升石油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工业部门的不断崛起,我国对石油天然气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并将占能源进口的绝大部分。今后我国能源安全的焦点将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它的发展将影响我国的能源安全和可持续性供应。多年来,我国的能源发展战略都是将煤放在主导地位,这和我国的能源资源状况及当时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而且这种能源发展战略也确实在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际能源形势的变化,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以及环保对经济和能源发展的制约日益显现的背景下,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势在必行。煤炭将继续在我国经济和能源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这并不是我们的最佳选择,甚至是一种无奈的接受。随着我国煤炭开发成本的提高以及煤质的下降,结合环境压力综合考虑,煤炭在能源发展中已没有以往的优势,石油天然气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将日益重要。一个处于现代社会的国家,没有煤炭可以维持一段时间,但如果没有石油,整个社会将立即瘫痪。因此,在强调煤炭的重要性的同时,应该提升石油天然气在能源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性,虽然目前还不能取代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重要地位,但至少应该将石油天然气提升到与煤炭同等重要的地位。其中石油与天然气的重要性在性质上略有不同,石油的重要性是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考虑的,而天然气的重要性是作为一种上升势头非常好的清洁能源,将有可能成为我国调整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的突破口。
(六)制订经济激励政策
建立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固然要靠政府支持,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鼓励其它资金参与,实现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为此,各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企业对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的投资、开发和储备。主要通过增加低息贷款、贴息贷款、调节税费、财政担保和补贴、建立专用基金,以及加速折旧等多种方式对行业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我国也可借鉴国际经验制订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加快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步伐。
为保证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妥善处理石油天然气生产、运输,上游、中游与下游间,以及资源性地区与非资源性地区的分配关系。应研究建立石油天然气行业税收在相关地区的合理分配制度,兼顾资源省区、过境省份的利益,体现向西部倾斜的政策。为保证石油天然气安全,鼓励天然气形成使用,建议逐步将生产型税种调整为消费型税,并提高汽油的消费税率,减轻天然气勘探开发、城市配气、LNG进口税赋,实行差别税率,对发电用气给予税收优惠。建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投资保险机制,放宽审批权限,份额油返销国内实行零关税;节油代油设备投资税收减免。
(七)设定改革的过渡期
由于石油天然气行业改革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在朝着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不能寄希望于短期内解决所有问题,特别是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更有赖于改革的探索实践。因此,对改革设置一个3到5年的过渡期非常有必要。在这段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的过渡期内,允许对改革内容作一些特殊安排。如在现有能源局的基础上过渡一段时间再成立综合能源主管部门;尽快完善电力监管委员会,并着手建立天然气监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综合性能源监管机构;在国家相关法律没有出台之前先制定行之有效的有关条例,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过渡到国家层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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