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构建和谐公民社会的重要保证。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政党已经建立,国家也已形成,公民社会却是弱小的,甚至是缺位的。公民社会的弱小使得公民的政治、经济利益诉求处于弱势,助长了政党越俎代庖的行为,以党代政,党包揽一切,政党国家化、行政化,权力失去监督,执政党政府不负责任的现象普遍发生”[1]P.103.。但是政党政治在受公民社会制约的同时,并非是完全被动的。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在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和缓解利益冲突方面往往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在我国引导、培育和建设公民社会是政党的历史使命,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及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并作为加强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历史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各参政党的合作下,努力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支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疏通公民利益表达的渠道,整合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形成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长江.政党现代化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6.
[2].李景治.世界政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建设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1)
[3].陈家刚.协商民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4,7.
[4].迈克尔·罗斯金.政治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7.
[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
央(2005)5号文件,2005,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