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B发布的当前有效的6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公告(SFAC)中,有四个与公允价值会计有关。其中,SFAC1和SFAC2是公允价值会计的理论基础;SFAC5和SFAC7是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指南。SFAC5提出了5种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计量属性,它们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现值。在SFAC7中,FASB第一次将公允价值概念在概念框架中进行明确界定,并对公允价值的核心问题——现值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SFAC7指出,SFAC5提到的5种计量属性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变现净值主要用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主要用于初始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现值主要是一种摊销方法。SFAC7又指出,SFAC5所界定的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三种计量属性实质上和公允价值是一致的。但是,可变现净值是未折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不是公允价值;现值也不是公允价值,因为现值包括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价值为计量目的的现值。FASB的上述说法已经被一些研究成果所修正。Scott和谢诗芬认为,对于短期应收应付款项目,由于其货币的时间价值可以忽略不计,故可变现净值可以近似地代表这些项目的公允价值。而特定个体价值的现值与公允价值概念是冲突的,的确应该排除在公允价值之外。综上所述,公允价值涵盖下列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短期)、现值(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
FASB于2006年9月正式颁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是作为单独的计量属性,它的出台将对国际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将产生深远影响,对推动财务会计计量的改革和发展有重要作用。首先,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修订,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交易价格、有序交易中的脱手价值,同时该定义还强调了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在公允价值确定中的作用。其次,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进行阐述:在非实际交易情况下,对资产或负债的交换价格进行估计(对负债的公允价值估计要考虑企业的信用等级),这种估计是参照当前模拟市场交易信息确定的。另外,还将公允价值根据其估价所依据的信息不同分为三个等级,建立了公允价值估价的层级(FairValueHierarchy)。FASB要求企业最大限度地依据活跃市场信息,最小限度地参照企业自己的判断。估价层级系统对减少企业操纵,增强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还提出了估价前提(ValuationPremise)理论,认为“持续经营”(Going2concern)和“在用”(In-use)是公允价值估价的一般前提。估价前提对推动资产的公允价值更接近其真实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三、对我国的启示及对策
通过以上认识,笔者认为SFAS NO.157的正式发布将对公允价值会计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它也在增强信息质量的可靠性、缩小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提高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做出了合理的修订;建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评估等级系统,包括对估价技术及参照信息的详细规范;建立了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等级系统等。
鉴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我国会计准则应积极与国际接轨,特别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虽然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将公允价值纳入规范体系,但是在很多地方也存在不足,应借鉴SFAS NO.157的经验,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借鉴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制定模式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在为期两年多的时间里,召开了2O多次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于2004年6月23日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Fair Value Measurements)征求意见稿,并在之后经过十几次会议讨论,又于2005年11月21日正式向外界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公告工作草案”(Fair Value Measurements Statement working Draft),并最终于2006年9月正式发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还制订了详实的计量指南对其进行补充和说明。无论在制定的程序上,还是在时间的安排上等,FASB对SFAS NO.157的出台都作了较为详实的计划。因此,我国会计准则要真正实现与国际趋同,必须要在制定的模式上与国际趋同,特别是与会计理论与实物发达的美国趋同。如成立由专家和实物界人士组成的专业委员会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将公允价值的定义、应用、确认、估值技术和披露等层面可以简略地规范,待在应用指南中对其予以具体地补充与说明,如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用何种估值技术及参照信息应进行详细讨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