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模式。常规内审涉及一个行的所有业务,不同类型的审计事项检查方法各有特点。比如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审计,可采取查阅有关管理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底稿,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执行财政法规方面的审计事项则可通过调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实物盘点、核对等方式来进行。
对不同类型的审计方法,建议在实践的基础上分别制定规范、统一的操作模式。比如对内控制度的测试,可按各级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性质,制定统一的测试内容、程序和评述的标准;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央行职责情况审计,可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内审问卷和评价标准;对会计、营业部有关资金管理、财务结算等方面审计,可制定统一的操作分析软件;对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方面的审计,可在制定规范的检查内容和评判标准的基础上,以评分制形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