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上面的描述,我可以说,张之洞式的“中体西用”是守不住儒教传统的;而陈明式的“中体西用”(以族群、个人生命的利益需求和意志表达为体,以西学为用),与其说是为儒教复兴打开了大门,倒不如说是为全盘西化提供了方便。陈明先生有种说词,即儒学是一种话语系统,它有助于表达中国人的生命意志和利益,因此中国文化的归宿必然是儒教。我真心希望结果会是这样的。但现实却是,这种海德格“语言是存在的家”式的论断,同样会被海德格本人“语言是存在的囚笼”的观点所吊诡。看看北大清华的学生吧,一些人竟然只能用英文写作,而用汉语写情书却只好找枪手。或许这是个滑稽的例子,但悲哀更在于,我们现代的年轻人,不但不以之为耻,而且正是要突破语言的囚笼,并认为英语会使他们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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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点,迫使我追问,如果按照这种趋势下去,儒教的复兴何从谈起?一个庞大积久的儒教传统,难道就会这样黯然退场?我从根本上反叛这种趋势。这不但基于我的作为斯文斯土生养浸染的中国人的一种情感,而且是基于我圣人之道的体悟和对现实的分析判断。'P>
情感的问题,自是不消说了。我所体认的圣人之道,即是其道相通为一,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尽管它存在着陈明先生所说的在功能上的分殊,但是这些分殊的层面,亦必然存在内在的关联,互为制肘。我不可能想象这种事实会真的存在,即在精神气质上我们是儒教的,在制度上我们是自由宪政或民主宪政的,在经济上我们是自由市场的。
当然会有人说:但事实上我们已经是自由市场的经济了。然而我也要说,我们的制度还不是民主宪政或自由宪政。而且,事实的发展也未必会导致自由宪政或民主宪政。假如我们认为自由市场经济即是某种观念理念的产物,如同韦伯命题所揭示的,而中国已经出现了自由市场经济,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要么儒教与新教在精神气质上本是相通的,要么是并不相通,而是儒教天然或自然就有这种自由市场经济的冲动和能力。在这里,我是对儒教资本主义持肯定的看法。尽管我本人对“东亚奇迹”这样的提法并不欣赏,但我不反对它。因为我相信,正如余英时所揭示的,儒教与资本主义的模式并不冲突,或者说,根据儒教的理念和社会的发展,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的前进将会孕育出自己的自由市场经济。
我并不是持有一种比附的观点,认为别人有的东西,就说我们的老祖宗已经早就有了,这在事实上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优越感。但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即是不是因为别人的东西、西方的东西在先,而我们后来出现的同样的东西,就必须说或必然是采用了别人的东西或西方的这个东西。我认为中国知识分子的问题恰恰在这里——必须说是这样,是因为我们已经把别人在先的东西当作了一种预设,乃至是潜意识。这种预设,又导致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中国已经全盘西化了,或者中国问题之所以积重难返,乃是因为全盘西化不够。无论如何,这种观点皆是认为,不但现行体制必然变革,而且儒教也是毫无用处,当然也就谈不上儒教的复兴了。陈明先生拒斥这种观点,用儒学功能属性的方法分析问题,认为我们在精神上是儒教,而在制度上是自由宪政,在经济上是自由市场,是可信可欲可行的,并认为自己合理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这点,我不知道陈明先生的观点对事实的解说是否有效力,而且我也不知道这种预期是否会顺利实现。但我的观点是,自由市场经济是儒教内在发展的必然的趋势和结果,而不是嫁接移植的产物。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判断,而未必是事实,正如韦伯的判断也会遭到质疑一样。
回到制度上来,并且把制度问题化约为一个政治层面的问题。善的政治自然是一种可欲的东西,但我的疑惑在于,善的政治是否就必然表现为一种模式,比如自由宪政,或者民主宪政,或者爱国宪政。我的疑惑使我必须解决善治的实质是什么,或者实质的欲求是什么的问题。因为如果把善治理解为只有一种模式,那么善治的实质和模式就必然是一体不二的,或者只能是宪政。我认为,善的政治的欲求,应是实质或结果的善,而不是手段和程序的善。这个善,自由民主平等等等皆可包括在内,如果非要做个本质的描述,勉强地可以用正义这个概念来概括。因此政治的善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