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资料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经济建设的投入过大,越位仍然太严重。中央政府对科教文卫的投入太少,这方面的负担主要在地方政府。2000年,中央基本建设支出占总支出(未扣除补助地方支出)达9.84%,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达2.42%,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补贴0.49%。而科教文卫事业费合计只有2.81%;地方政府基本建设支出占地方总支出(含上解中央支出)9.9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合计22.35%,地方企业流动资金补贴0.20%。⑨
2000年我国公共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36.18%,社会文教费占27.61%,国防费占7.6%,行政管理费占17.42%,其他支出占11.19%。这说明经济建设费占第一位,社会文教费占第二位。1995年~2000年,经济建设费比重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社会文教费比重在增加。这是好现象,说明政府正在从经济建设方面的过分“越位”走向“到位”,并从社会文教方面的“缺位”走向“到位”。但是,这一步伐仍然过慢,政府财政加快从经济建设中退出,将为政府在科教文卫方面增加投入提供巨大的资源空间。
五、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一)明确乡镇政府的事权、支出权和收入权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采取分税制财政体制。一是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二是根据事权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三是根据所需支出规模划分和确定各级政府的收入,即“以支定收”。“以支定收”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即确定支出和收入的权力必须掌握在辖区民众或其代表手中,支出和收入应通过一个民主的公共选择程序作出,否则,由于官僚机构倾向于遵循帕金森定律膨胀,官僚机构很容易根据不断增加的支出“需要”扩征收入,辖区内民众将为苛捐杂税所累。
(二)在公共产品提供与生产方面,除了公共提供(出资)和公共生产之外,还应大力引入私人提供、私人生产、混合提供和混合生产
公共经济学一般区分公共提供和私人提供(出资)、公共生产和私人生产。此外由此派生出许多混合提供与混合生产形式。有时这些混合形式、私人提供或私人生产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政府支出规模。这些混合形式在国外称作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如德国市镇级次存在地方政府所有的、公私合营的或者私人的地方经济促进公司或者机构。美国最早普遍推行公私合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欧洲普遍推行。我国目前也有着许多尝试,只是不用此类称呼,也没有着意充分发挥其中潜力。
(三)加强支出管理,保障乡村干部报酬兑现和基层政权运转
其措施可以包括:(1)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减少车辆、电话、会议、招待费、报刊费等方面的支出;(2)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清退乡镇村自聘干部;(3)提倡社会办学,减少教育支出;(4)提倡交叉供职,减少乡村工资支出;(5)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创税产业,通过促进结构调整培育新的财源;(6)推行乡镇财政“零户统管”制度(比如皖北S市),这种制度把所有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取消,只留一个乡镇财政“统管”账户;(7)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乡镇公共产品建设项目应该实行公开向社会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社会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举措。从各国经验看,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实施解决,规模以下的小项目可能无法通过公开招标解决。因为单位项目的交易成本可能会太高。外国公共机构对于一定额度以下的小件设备的采购实行收集3个以上报价的方式,并采取其中价格性能比最优者。
(四)加强税收管理
包括:(1)把一些条例或者办法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加强对纳税人的约束;(2)农税征收部门要与司法部门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加大征税力度,维护征管秩序;(3)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征管能力强的农税稽查队伍,打击逃税抗税行为;(4)建立农村农税协税员网络,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