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看,人们都对国家公布光纤光缆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有助于改变我国光纤光缆市场恶性价格竞争的局面。国家计委有关人士表示,行业平均成本的发布,为价格监督主管部门提供了检查的依据。如果低于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对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如果是为了获取过大的市场份额,挤垮对手,以次充好,就将依法进行查处。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也表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是政府的职责,发布行业平均成本并不是要搞价格保护更不是要搞价格联盟,只要客观公正合理,就是维护了市场价格的竞争。电信运营商的代表,中国网通网络部的王路扬总经理表示,非常感谢行业协会制订出的这个价格,我们也非常支持国家相关部门制订的一些相关政策,我们会积极配合。我们非常了解光缆行业所面临的这种困境,我们也很清楚这种困境也会运营商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有了这样的一个行业平均成本价,我们也会根据行业成本价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在积极的方面,人们更看重行业平均成本对保护我国光纤光缆产业免受国外产品倾销危害所产生的影响。近年来,由于世界通信市场的低迷,国外企业普遍看好中国市场的前景。在光纤光缆方面,中国企业普遍反映中国市场越来越多地受到国外低价产品,特别是韩国低价光纤的冲击,有的企业还反映,这种冲击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产品范围不仅包括普通的光纤,还包括特种光缆产品。有厂家认为,行业平均成本的公布,有利于为我国政府在裁决国外企业是否构成倾销、对中国光纤光缆产业带来实质性损害的时候提供参考的依据。
尽管如此,人们对于平均成本是否真正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仍普遍持怀疑态度。长飞的总经理徐锡洲以及中天的总经理薛济萍都认为,这是一个好的事情,但要得到好的结果比较难。因为,平均成本实质上只是一条警戒线,而并非是一条价格最低线,国家法律也不容许制订这样一条价格底线。因此,生产厂家不能保证价格一定会高于行业平均成本,尽管有厂家认为,这一平均成本测算仍然是偏低的。此外,也有厂家担心,这一行业平均成本的监督机制的落实。违反有关规定的认定将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可操作性比较差。人们的理由是光缆生产的平均成本也并不是第一次公布,2000年,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就曾公布过光缆行业平均成本,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中国网通网络部总经理王路扬也认为,可能各个厂家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操作起来有一些困难,很难找到一种方法使大家都满意。记者也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光缆厂家在谈到今后自己的价格策略时都表示将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而定,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一平均成本的规定是否真能见到成效。
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
近年来,我国在制造业领域频繁爆发激烈的价格战,如彩电、微波炉等等,而如何对制造领域的价格竞争行为进行规范,我国一直没有找到一个特别有效的办法。在价格领域,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有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以及有关进行平均生产成本测算的法律根据——《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等进行规范,在国际贸易领域,还应包括我国的《反补贴反倾销条例》等等。从几年来的实践上看,仅仅依靠目前的法律规定尚不能完全解决恶性价格战的问题。
首先,关于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价格竞争,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比较笼统的。在禁止低价倾销方面,法律规定,在鲜活食品、季节性降价、处理库存以及转产等情况下,低于成本销售都是被允许的。此外,低于成本销售工业品,只有在以挤垮竞争对手为目的时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这给价格执法带来了相当多的困难。在追究的实效性等许多方面也都难以保证。同时,厂商联手控制价格的行为也同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因此,行业平均成本在本质上就不能成为一种大家必须遵守的统一价格。
其次,在我国的价格体系之中,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法律明确规定要根据市场需求并参考企业成本来确定,也就是说,企业成本不是决定市场价格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价格本质上是受供求关系影响的,与企业的个别生产成本关系并不大,企业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因此,在市场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而在市场供过于求时价格下跌,这正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因此,我们绝不能笼统地反对价格竞争,而是要反对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