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程度
下表1是2001年对四省八个县316个村抽样调查的数据。从此表可见,两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的文化程度在四省之间并无明显的差异,他们主要集中在中学文化程度(初中和高中)这一区间,次为小学文化程度,而在小学以下、中专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极”区间的人员甚少。这表明,村干部虽然已经告别了“大老粗”或文盲时期,但高文化素质的时期也并未到来。

二、职业与社会流动
在法理上,村干部的产生机制均是选举,村委会干部的产生机制是村民直选,村党支部委员的产生机制是党内选举。但实际上,村党支部委员的产生机制更为复杂,表2收集了两次对村支书调查的数据。在2002-2003年对江西和山西三县调查中,江西两县村支书产生的主流方式是传统的“乡镇党委直接任命”,由党员选举的比例并不高;山西X 市村支书的产生则已从传统的任命方式改由党员选举产生,其中甚至有近七成的村实行了“两票制选举”。2002年对全国241个村的抽样调查表明,党员选举是村支书产生的主流方式,实行“两票制选举”的比例高达三成。

那么,村支书和村主任的性别状况与职业经历如何?表3中两任村支书和村主任情况的显示,在村主要干部职位上只有个别女性干部,男性则拥有绝对的优势;而在他们的职业经历上,相当部分人曾“在外村工作过”或“有非农经历”,并有部分人“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曾参军”,河北省两县80个村的支书和主任中甚至近三成“曾参军”。从两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的情况看,江西与其他三省的差异主要在“在外村工作过”和“非农经历”两个方面,拥有此两类经历的人员比例明显低于他省。

表4是对全国241个村无任村支书在就任前、卸任后工作状况的调查数据。在列举的20多项职业中,村支书在就任本职务前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村干部和农民上,此外,还有少数人来自企业工作岗位和乡镇干部。这也就是说,村支书中的成员主要还是从村里其他的干部位置转任过来,或直接从农民提升起来。而且,从农民直接提升起来的村支书,越在前期人员越多,前三任和前四任中这种“平民书记”曾达四成多。在村支书卸任后,多数人(五成多)直接返归为普通农民,一成多的人“降”为其他的村干部职位,还有部分则完全退休、或被提拔到乡里工作(如为乡干部、乡镇企业人员)。此外,还有少部分人一直工作到“病故”,在前三、四任中这种人员占到一成左右,这或许说明:在早期村支书往往“多年一贯制”。

三、经济与财富状况
根据1998年对江西84个村的调查,笔者曾分析村干部与农村“经济能人”之间的关系,表明村级“能人从政”现象确有一定规模。[1]那么,数年后情况是否有变化呢?本节根据近年调查的数据分析之。
在我们的调查设计中,将“村办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个体专业大户”和“与村外企业现有业务往来”作为村内经济精英的衡量指标,从村干部与这些指标之间的关系(如当过或正当),测量村干部(村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的对应关系。我们的调查既涉及到村一般干部的状况,也涉及到村主要干部(支书和主任)的状况。
先看村干部的经济经历状况。表5集中了两次对现任村干部的调查数据,由于问卷未统计到村干部的总人数,因而,无法得出拥有各种经济活动经历的村干部占村干部总数的比例,但就表内数据之间的比较而言,现任村干部在所列举的“曾当过”与“现为”这两大类(各含三种)经济活动经历中,“曾当过”的人数相对较高。换言之,先为经济精英再当村治精英的人数,多于村治精英依然兼任经济精英的人数。另一方面,在“村办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专业大户”三种经济活动经历中,当过或现为“个体专业大户”的人数相对多些。
内容提要 村民自治研究有“政治民主”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两种视野:前者把村民自治看作是中国政治民主制度的起点或实验场;后者认为村民自治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转型提供了客观的活动空间。这两种研究范式遇到了中国村民自治由“国家主导型”制度变迁所导致的“制度短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反思关于村民自治的已有研究,分析村民自治的变量,总结出村民自治的新的政治理论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