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生活纪律,使我们的队伍时时处处都堪称表率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早在两千年前,思想家就认识到加强自身的修养与素质提高无论对于作为个体的每一个人还是对于作为种群的人类社会,都是发展和进步的必然基础。我们要想把我们的集体建设成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队伍,就必须做好对警队中每一位成员的约束和管理。这种约束和管理不仅仅在于八小时之内的纪律要求,更要延伸到大家的生活之中。
以前,尽管我们在有关条例、规定中明确要求:人民警察严禁出入营业性酒吧、歌舞厅,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等等,但是其具体的实施却远远没有落到实处。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可是大家都了解诸如此类的违纪在公安机关内部决不是极少数。我们似乎已经陷入这样一个怪圈:知道有这种现象存在,却不愿自暴家丑—听之任之,违纪不断增多—习以为常,你去我也去,“乌鸦站在猪身上,谁也不说谁黑”。
如何落实制度弥补我们现有的不足;怎样才能做到既不妨碍同志们健康、正常的业余生活,又有效监督大家的生活纪律;用什么方式引导民警们追求高尚的节操和品位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同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纪律教育月活动期间,相信通过同志们广泛而深入的讨论,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能够自觉改正以前的错误。我们也可以结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将生活纪律狠抓落实,使我们的队伍时时处处都堪称表率。
进入新世纪,公安机关面临着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严峻考验,作为青年一代的人民警察,特别是被同志们认为具有较高学历、较高素质的大学生,我们决心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努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立足于本职工作、立足于基层,为人民站好每一班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