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秸秆气化
根据1998年的统计,中国各类农作物秸秆的年产量约为6亿吨(玉米秸秆2.24亿吨、小麦秸秆1.40亿吨、水稻秸秆1.15亿吨),可收集利用的约为4.8亿吨,其中用于造肥还田和畜牧饥料2.5亿吨,用于造纸等工业原料的0.5亿吨,农民收集用于炊事、取暖等生活燃料1.8亿吨。每年尚有1.2亿吨的剩余农作物秸秆没有利用,只能在田间焚烧。
秸秆气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在委领导的支持下,在山东莱州集中50个村统一进行建设,1998年底已全部通过验收。今年我委与科技部合作继续进行完善化并计划支持少数示范工程。
4、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
已经开展的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项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的系统工程。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高农业质量的精神,在“十五”期间,除了继续对“六五”以来的百县综合建设跟踪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成果外,根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 继续开展三种类型的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这三种类型是:脱贫温饱型,小康型;富裕示范型。三种类型共选择100个县。与此同时,配合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争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四、目标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从1996年到2015年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大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新技术、新工艺有大的突破,国内外已成熟技术要实现大规模、现代化生产,形成比较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服务体系;实际使用数量要达到3—9亿吨标准煤以上(包括生物质能传统利用方式的利用量),为保护环境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这个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1996年到2000年,通过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示范工作,使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讲水平,其中一些成熟的实用技术要尽快形成产业,扩大应用,进入市场,逐步改变生物质能传统的低效利用方式,发挥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作用,为解决边远地区和海岛等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作出贡献。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总量达到2.3亿吨标准煤左右。第二阶段从2001年到2015年,全面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立起先进的工业体系和科研体系,主要技术项目基本上均要求达到规模生产水平,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总量达到3亿标准煤。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世纪米和下世纪初15年间,选择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价值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加强这些技术的试点示范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促进产业形成,尽快实现商品化生产和推广应用。
1、发展规划目标
产量目标:200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产量2.3亿吨标准煤(其中秸秆、薪柴等非商品能源2亿吨标准煤)。2005年2.5亿吨,2010年2.7亿吨。
风力发电总装机目标:2005年达到全国电力工业总装机容量的0.5%,即150万千瓦左右。2010年争取达到300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2005年累计达到10万千瓦,解决8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2010年达到30万千瓦,解决2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生物质能利用:2005年秸秆气化、沼气工程年总供气量200万吨标准煤,解决800万户农户的生活用气问题。2010年400万吨标准煤。
2、发展布局和战略重点
在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和边远地区),以农村电气化用能方式现代化为重点,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风/柴/蓄独立供电系统和秸秆气化、沼气、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即“光明工程”和“百县建设”等。
在电网覆盖地区(一些大城市或距离城市较近地区)推广大型并网风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屋顶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以“乘风计划”为龙头,带动国产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