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应当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整个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理解经营的主要风险,确定这些风险的可接受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步骤,识别,衡量,评审和控制风险;批准组织的结构;并确保高级管理层不断评审内控系统的有效性。在确保建立和维护充分和有效的内控系统方面,董事会负有最终的责任。
2.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由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维护一种组织结构,能够明确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确保所委派的责任能有效地执行;确定适当的内控政策;并监督评审内控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按照高标准促进员工的职业道德(ethics)和完整性(integrity),在机构中建立一种控制文化(control culture),在各级人员中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公司机构中的所有人员都需要理解和发挥他们在内控程序中的作用。
2)风险评估:是识别和分析那些妨碍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困难因素的活动,对风险的分析评估构成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
风险评估中的要素包括关注对整体目标和业务活动目标的制定和衔接、对内部和外部风险的识别与分析、对影响目标实现的变化的认识和各项政策与工作程序的调整。
有关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的原则强调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识别和不断地评估有可能阻碍实现目标的种种物质风险。这种评估应包括公司和公司集团所面对的全部风险(如银行要面对信贷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reputation)风险)。需要不时调整内控,以便恰当地处理任何新的或过去不加控制的风险。
3)控制活动:是为了合理地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指导员工实施管理指令,管理和化解风险而采取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高层检查、直接管理、信息加工、实物控制、确定指标、职责分离等。
在控制活动中主要关注控制与风险评估过程的联系、控制活动的适当形式及其实施、对执行政策和管理指令的保证、控制活动的针对性(尤其是对信息系统的控制)等等。有关控制活动和职责分离的原则包括:
1.控制活动应当是公司日常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建立适当的控制结构,明确定义各经营级别的控制活动。这些活动应当包括高层审查;对不同部门或处室的活动的适当控制;物理控制;检查对敞口限额的遵从情况;对违规经营的跟进情况; 批准和授权制度;查证核实与对帐(reconciliation)制度。
2.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适当分离职责。人员的安排不能发生责任冲突(conflicting responsibilities)。要识别和尽力缩小有潜在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的地方,并遵从谨慎的和独立的监督评审。
4)信息与交流:存在于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使员工得以搜集和交换为开展经营、从事管理和进行控制等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包括管理者对员工的工作业绩的经常性评价。
在信息方面要注意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在交流方面也要注意内部和外部信息的交流渠道和方式;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中注意控制信息系统。有关的原则包括:
1.一个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充分的和全面的内部财务、经营和遵从性方面的数据,以及关于外部市场中与决策相关的事件和条件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可靠、及时、可获(accessible),并能以前后一致的形式规范地提供使用。
2.有效的内控需要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涵盖公司的全部重要活动。这些系统,包括那些以某种电子形式存储和使用的数据的系统,都必须受到安全保护和独立的监督评审,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安排加以支持。
3.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有效的交流渠道,确保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坚持现行的政策和程序,影响他们的职责,并确保其他的相关信息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5)监督评审:是经营管理部门对内控的管理监督和内审监察部门对内控的再监督与再评价活动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