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计量计费系统
计量计费系统应完成自动抄核收功能。具有城区用户、大用户、专线用户、电站等自动抄核 收功能,城区各单独户,由各公用变设一RTU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再转发,传回电力主管部门;大用户、电站直接采用功能足够的RTU采集数据;各变电站馈线设一RTU,负责完成该线路用户的电量情况、负荷的监测与控制,完成对农村10 KV线路用户的自动抄核收功能。
3.2负荷控制系统
3.1计量计费系统
计量计费系统应完成自动抄核收功能。具有城区用户、大用户、专线用户、电站等自动抄核 收功能,城区各单独户,由各公用变设一RTU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再转发,传回电力主管部门;大用户、电站直接采用功能足够的RTU采集数据;各变电站馈线设一RTU,负责完成该线路用户的电量情况、负荷的监测与控制,完成对农村10 KV线路用户的自动抄核收功能。
3.2负荷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