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状况。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试点改革起步较早的金融控股公司。如 1979年就开始创办的中信集团,曾控制着16个直属公司、10个地区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涉及海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物业、旅游以及贸易行业。2002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国际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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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投资银行,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如中国银行在伦敦组建了中银国际,在香港将12家银行重组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若干专业公司组成的香港中银集团管理和经营,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经营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士丹利等境外企业,合资成立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寺证券和东亚证券,后又收购香港友联银行直接在香港开展零售业务。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的子公司,通过涉足投资银行业务,拓展业务领域;而投资银行产品也可促进传统银行产品的销售,实现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动,降低商业银行风险,也能服务于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P>
3.地方政府办金融控股公司。如广东省政府主办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是“政府 企业”特殊的“窗口债信”。到20世纪90年代后,已发展成为具有集团公司架构、自主权极大的大型金融集团,投资参与了三千多个项目,进入金融、证券、贸易、酒店旅游、投资顾问以及交通、能源、通讯、原材料、化工、纺织、电子、医疗、高科技等工业生产的几十个领域,又特别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倾注巨资,成为广东省最大的“地主”。其集团资产规模竟达到了二百多亿元。
4.近几年来,在股市增资扩股中,出现了产业资本控股银行、证券等多类金融机构的企业集团。如云南红塔集团在保持主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将资本注入金融领域,分别入股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从而搭起企业与金融业盈利平台。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发展较快,还有宝钢、中化国贸、大庆石油、山东电力、海尔、华能、新希望集团等均投资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不同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势头增强,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也希望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搭建统一的服务平台,打通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联系,推出综合金融创新服务,拓展金融服务范围。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
L。对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滞后,对其法律地位不明确,难以进行依法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监管一段的分割状态已难以适应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
2.金融控股公司是多业组合、经营范围宽,其内部复杂的持股关系和资金往来,使管理复杂,由于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效率的风险管理能力,存在爆发高风险的隐患。如1996年,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规模有130多亿元,发生严重支付危机,不得不进行债权债务重组和债转股改组,影响到整个集团的经营。200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作出了“撤销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进行债务清算和清盘。1999年1月,拥有240家子孙公司的广国投发生了破产倒闭,内外申报债权经确认达200多亿元,其中境外债权占80%,涉及130多家境外金融机构,估计可收回70多亿元,资不抵债总亏损138亿元,约占 66%,损失惨重,教训极为深刻。
3.信息披露情况不真实,集团成员间的内部交易往往夸大了集团的利润和资本水平,而集团的净利润会低于各成员的利润总和。复杂的股权结构会造成同一笔资本来源在母、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这些会降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掩盖其真实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