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诸种因素汇集起来,促使尼克松政府因势利导地变换与苏联强硬对抗的策略,转而采用缓和战略。1970年2月8日,尼克松向美国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提出以“伙伴关系”、“实力”和“谈判”为三大支柱的“和平新战略”。其宗旨是以与盟国的伙伴关系为核心,以实力为基础和后盾,以谈判为重要手段,推行美国的世界缓和新战略,用以达到遏制苏联扩张的目的。
二、美苏关系的一把双刃剑
缓和外交必须具备一大前提,即对峙双方的共同利益必然大于冲突,它意味着与其它选择相比,缓和带来的利益将大于所付出的代价。从这个角度看,美苏缓和正是基于核时代的现实。在“恐怖核均势”形成后,避免一场将会两败俱伤的核大战是两国共同的选择,正如尼克松所说:“既然两个大国都有能力毁灭全球,在维护和平方面就有了共同的利害关系。”(注:《尼克松1973年对外政策报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2页。)
当时苏联也有缓和的意图。首先,苏联国内面临经济困难,需要西方世界的技术、资金及贸易,勃列日涅夫希望通过缓和谋取和平红利,进而巩固自己在国内的政治地位。其次,中苏关系恶化后,苏联意欲阻止美中接近,转而联合美国共同孤立、遏制中国。第三,通过缓和确立苏联超级大国的地位。“缓和对于勃列日涅夫和尼克松来说,同样是有利可图的、必要的。”(注:(美)沃尔特·拉弗贝《(1945—1975)美苏冷战史话》,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91页。)1971年4月,勃列日涅夫在苏共第24次代表大会上发出缓和信号,宣称要在70年代把“缓和”摆在苏联“外交政策的首位”,并着重同美国改善关系。
美国方面,肯尼迪和约翰逊执政时期,就开始与苏联谋求紧张局势的松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后,美苏之间建立了热线,并达成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美苏还签订了若干双边协定。这一切为尼克松的缓和战略提供了一个起点。然而,肯尼迪与约翰逊时期的“缓和”仍然停留在该词的传统涵义上。
“缓和”(détente)是法语词,意思是“缓解紧张状态”。在传统的外交用法中,“缓和”意味着两个国家采取步骤远离武装敌意,它并不意味着存在敌意的强国间建立一种新的、 和平的关系”。 (注:Michael Roskin and Nicholas Berry, "IR:An Introduction to Int ernational Relations", Prentice-Hall Inc,1990,p.137。)尼克松时代,“缓和”则被赋予新的内涵。“实质上,尼克松和基辛格与苏联搞缓和的观念是发展国际体系进程的一部分,而与传统的用维持国际体系来达到缓和的外交职能恰成鲜明的对照。”(注:(美)丹·考德威尔:《论美苏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78页。)尼克松的缓和是指一个建立规范与制度的复杂的过程,意在通过软手段谋求硬目标的实现。
在尼克松任期内,美苏共举行了三次首脑会晤。首脑会晤是美苏缓和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1972年5月22日,尼克松抵达莫斯科, 美苏双方举行第一次首脑会晤,双方达成了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协定。该协定的基本文件有两部分,一项是《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条约》,另一项是为期五年的《苏美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协定使美苏在战略核力量方面保持大体平衡。这次首脑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美苏关系基本原则”文件,确认以“和平共处”、“缓和”作为两国关系的指导原则。双方还签订了一系列涉及能源、医药和公共卫生、环境、扩大贸易、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科技等若干方面的协定。这标志着美苏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