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借服务。根据馆内规定,地方文献和民族文献专藏原则上不予外借。但是为了照顾和支持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们的研究工作,在不影响图书内部阅览的情况下,破例借给他们在馆外阅览。如化隆县距西宁较远,县志编纂委员会为了编写县志,需要地方史志方面的资料,我们就借给他们一部清乾隆刻本《西宁府新志》,供他们研究参考;青海省人民医院编写医院史,需要五十年代有关反映他们医院的图片,我们就主动提供了《青海卫生十年》画报,并满足了该院外借反拍放大复制的要求,他们非常满意。又如“五种丛书”编写组,在编撰各民族简史过程中,我们为其提供了大量的历史图片,供其馆外复制。另外,青海人民出版社修订“循化志”,省政府办公厅毛文炳同志准备编制“青海大事记”,我们都为他们提供了不少资料,供他们馆外使用。
5.复制服务,自一九八一年上半年我馆陆续购进两台复印机后,大大加强了复制服务工作,满足了广大读者对资料的需求,节省了科研工作者的时间,为他们早出成果快出成果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仅一九八二年我们就为读者复印了各种规格的复印件一万五千六百零一十九张,很受广大读者欢迎。西北民族学院研究所在研究民间文学史诗“格萨尔王传”的工作中,需要收集各种传本,认为我馆藏本较丰富,复印效果也好,曾多次来与我馆联系,要求将馆藏各类传本予以全部复制。在这个问题上,有关单位提出了异议和不同的看法,认为涉及到版权问题,不应给他们复印。我们认为图书馆收藏图书的目的就是为“四化”建设服务,为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服务,为了充分发挥其作用,我们毫无保留地为他们提供了全部馆藏的手抄和刊印传本共五十六册的复印件。我们不仅接受大宗资料的复制,同时也满足少量资料的复印要求,如读者为了评定职称,需要复印自己过去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青海民族学院等大专院校的学生为了撰写毕业论文,需要复印部份资料,我们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