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1872年4月30日在《申报》第一号刊登的《本馆告白》中“一切可惊可愕可喜之事,足以新人听闻者,靡不毕载”提出了新闻采集要求的猎奇性。
1896年梁启超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写道:“报之例当如何?……广译五洲近事……详录各省新政……博搜交涉要案……旁载政治学艺要书”[6],对报纸体例予以了初步介绍。
这段时期,通过发表论说、发刊词、报序、章程、刊例等各种方式,报纸向公众传达了越来越明晰、系统的采写编知识,提高了公众参与报纸工作的能力。
现代报业时期,报纸自身开辟园地,对读者、公众进行采写编知识的教育就更加系统化、专业化了,并从报学知识转向全面的新闻知识的探讨。如《晨报》第6、7版特辟“新闻纸问题号”专版、《大美晚报》每周五设《记者座谈》、《解放日报》设《编辑室》,涉及新闻理论、新闻教育、报业管理与运作,成为读者与编者交流并获取新闻知识的重要平台。
'P>
(四)、对报纸负面作用的批判'P>
近代报人不仅极力推崇报纸对国家强盛和民众素养提升的积极作用,更难能可贵的是,部分报人已经逐渐意识到报纸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并发文以警醒读者,使其培养对报纸正确的辨识能力。
1898年8月31日,上海《汇报》发表《论报章之弊》,指出当时报刊宣传的六大弊病:谤上、惑众、好异、导谣、失实、自欺。
1902年6月22日,《大公报》第6号发表论说《原报》,其中的“记载琐故,采访异闻,非齐东之野言,即秘辛之杂事,闭门而造,信口以谈,藏否人物,颠倒是非”[7],指出当时报界存在追求奇闻逸事、记者不重视采访而信笔捏造新闻的状况。
1903年9月17日,天津《大公报》发表社论《说新闻纸之职分》,对报纸为了招徕读者刊登“毒蛇为大王”之类的荒诞、迷信报道进行了严厉批判,以提高民众对这类报道的鉴别力。
1904年3月2日,《大公报》发表社论《论今日中国之三大怪相》,对报馆的所谓“怪相”进行了揭露和批评。
(五)、清末的读报、讲报活动
清末,我国出现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官吏和士绅阶层为主体、城乡百姓为对象的读报、讲报活动。仅1901年至1911年间见诸记载的阅报、讲报所(处)就有220余家,可见当时民间的读报、讲报活动的兴盛。而且“清末的阅报讲报活动具有较为规范的组织形式,多有固定的场所,并分为陈列各类报刊供阅读并备茶水座位,不取分文的阅报所(社、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以朝佣夕趁、不通文墨者为对象,侧重讲解报章的讲报处(所)”[8],阅报所(社、处)扩大了报纸传播的范围,使更多的人能接触到报纸,讲报处(所)的日常活动为一般市民国民素养及报纸素养的提高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这些读报、讲报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济南在“四关四隅分设阅报处八所”后,“因阅报者日多又添设三处”[9],即为其中一例。清末的读报、讲报活动,第一次将大众媒介和普通百姓密切联系在了一起,使报纸成为民众获得信息的重要方法,并使这一点为民众所认同,从而大大加深了报纸在广大民众中的影响。这种形式在以后的历史时期演变为阅报栏、读报小组等,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媒介素养教育作用。
二、电影素养教育简况
电影作为一种重要的大众媒介引入中国,是在1896年8月11日,上海徐园内的“又一村”放映的“西洋影戏”。随后,一些电影工作者,通过报刊进行电影评介和工作经验的交流,都对公众具有电影素养教育的作用。
1897年在《游戏报》第74号上刊登了《观美国影戏记》(作者不详),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一篇电影评论文字。1897年,上海天华茶园放映影片时,曾在1897年7月27日的《申报》刊登广告,其中就对电影做出如下描述:“此戏纯用机器运动,灵活如生,且戏目繁多,使观者如入山阴道上,有应接不暇之势”[10],再如1895年5月2日上海《趣报》发表了观众一篇介绍“西洋影戏”的文章,“堂上烛灭,方演台戏。第一出为......以上各出,人物活动,惟妙惟肖,属目者皆以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也。”[11]从这些描述可见国人最初对电影的模糊认识。当时,电影在国内外正由萌芽而向幼稚转变,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那时的报纸大多只局限于影片的预告及广告、新影院及电影公司、影星介绍,并未深入到电影艺术及技术等专门知识,并无专门的报纸版面或大众电影刊物刊载电影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