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用的是1986年到2003年我国GDP增长率与财政收支各个项目的数据(表1)。其中在财政收入中由于税收是主体,而非税收入由于名目繁多、统计精确度不如税收高,所以只分析各种税收收入。此外考虑到样本数据只有18年,解释变量不宜过多,所以将税收收入粗略地分为工商税收(除所得税外)、所得税、关税和农业税,其中将所得税从工商税中独立分离出来是因为所得税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主要税种。各项税收和财政支出均是指其占GDP的比例;另外考虑到财政政策具有时滞,所以采用滞后一期的财政变量。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