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立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依据
法律依据是开展绩效审计关键的一环,因为依法审计是审计的基本原则,只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把绩效审计确定下来,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才有法可依。首先,要在总结在经济责任和专项资金审计中取得的绩效评价方面的经验,结合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准则,制定比较系统、操作性较强的绩效审计准则。在准则中要对绩效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基本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鉴于绩效审计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可分门别类制定出具有各个行业特点的准则。其次,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指标评价体系也是开展绩效审计刻不容缓的措施之一。指标的科学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绩效审计指标内容包括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和社会效益的评价。经济效益的评价可以参考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而定,对于社会效益的评价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内容而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对政府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效益审计监督,防止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但在法律规范上,主要是规范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的规范比较笼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和效益审计实践,迫切需要将效益审计法律制度具体化,健全审计监督机制。
二、 建立健全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
绩效审计有三个基本要素:①衡量项目的成败;②检查成败的原因;③提出今后改进建议。根据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项目评估的审计和评价可以分成合规性审计、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对政策一致性的评价、对政策影响的评价、对政策效果性的评价和对因果关系的分析。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其一是含义不同。国外主要讲对资金节约度的审计,当然也包括效率考核;我们这里讲的是绩效。其二是范围不同。国外主要讲一个具体的项目;而我们既要讲一个具体的项目审计,更要讲一个方面的审计。其三是内容不同。国外讲效益审计比较注重政策评估和直接投资节约度的计算这两点;我国的绩效审计应当包括:政策评估、决策审查、管理审计、直接经济效益的审核和整个社会效益的评价。其四是基础不同。国外讲效益审计是建立在比较真实、合规的基础上,而我们是在真实性、合规性问题都还比较多的情况下做这项工作,因此基础不一样。效益审计是评价效益,理所当然要有一个公认、科学的评价标准。当务之急是制定统一的普遍适用的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原则,确立评价方法,逐步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已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唯一,发展到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业主多层化,筹资方式多样化。结合今年审计署收费公路审计调查方案的要求,在效益分析过程中,针对目前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对如何评价不同投融资体制下的高速公路建设效益情况,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多元化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开始了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方式,包括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业主,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由各级政府集资修路;利用国外政府和银行贷款修路;鼓励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投资修建高速公路,推行包括合作经营、BOT、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筹资等方式。沈阳办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几种典型的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