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报告环境责任的内容。
我国在资源型初级产品方面,如铁矿石、石油、木材等,现行的资源管理手段尚不完善,资源产品价格中求将环境成本计算在内。这样势必形成这种结果:一是加入WTO后,很难避免发达国家利用贸易方式攫取我国的战略资源,从而增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二是进行环境绩效审计时,不利于对环境管理系统有效性的评价。因此,加快建立我国环境会计已是当务之急。但建立环境会计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可以采取过渡性措施,即,通过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增加报告环境责任的内容。具体可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已进入会计记录的环境事项,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二是对未进入会计记录的环境事项,可通过“环境报告”予以揭示。“环境报告”的格式、报告的具体内容、报告周期等,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另作规定。这样,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明确环保责任,也有利于各审计组织能够有效介入环境审计,促进环境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汪初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