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增强
随着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将逐渐形成,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也将日益弱化,最终淡出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指导,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将会配合政府行使监督、管理企业的职能。协会履行政府部分转移职能后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行业的自律管理将会得到进一步增强,行规、行约将会显示出更大的作用。
5、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与运作趋向规范
目前,重庆多数小区、大厦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使业主难以有组织的参与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委托管理与受托管理的责、权、利关系难以理顺,双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会更加重视,从而使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更趋明确,以推动和实现业主委员会建设与运作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