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财政支出:“越位”:“缺位”
多年来,财政支出的“越位”和“缺位”,一直是财政理论界关注的话题,但至今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本文试从“越位”、“缺位”的表现、影响及矫正思路等方面作如下分析与探讨。
一、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具体表现
目前,我国财政支出“越位”和“缺位”大致有如下四种表现:
(一)由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引起的财政支出的“越位”、“缺位”
按照市场经济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就不应介入;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其“缺陷”则应该由政府来弥补。因此,要求政府和社会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未能迅速有效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使政府仍然在许多方面继续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政府行政干预多,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少,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娴熟驾驭,甚至不得不借助于行政命令。这反映在目前财政资源配置上,由于财政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又由于政府掌握着配置主动权,财政资源往往首先被用来保证满足政府职能需要(具体地说是各级政府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反映在国家预算计划上,首先是重点保证安排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国防、行政、外交方面的正常支出,其次是保证文教、科学、卫生、体育等事业支出,三是其他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级政府的竞争性支出,主要是国有企业以及新建的控股企业等),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仍然未得到根本改变,这从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内容仍然看得出。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如社保、环境、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和公共福利等方面,政府则投入严重不足,是目前财政支出“越位”或“缺位”的最主要表现。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财政支出“越位”或“缺位”。
(二)违法违规引起的财政支出上的“越位”或“缺位”
由于种种种原因,违法违规行为引起财政支出的“越位”或“缺位”有增加的趋势,无论从其规模、范围还是造成的影响等,比以前都有新的变化,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它的主要表现就是预算资金被挪用、转移、挤占、虚领,从近年来审计部门审计的情况看,仅2004年,中央38个部门被查出违规资金90亿元;2005年9月,中央32个部门再次被查出巨额违法违规资金,当然,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也同样存在此类问题,造成预算法案形同虚设。另外,财政支出还存在为满足一些领导、首长需要,而无视社会需要、政府需要和法律规定需要的现象,如有些领导喜欢搞个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往往不惜重金,国库掏钱,劳民伤财,造成极大的浪费,产生胡子工程、豆腐渣工程等,这些支出,浪费了大量有限的财政资源,往往引起财政资金供应更加紧张,这是产生“三乱”问题的重要原因。还有大大小小的人情支出、专项经费支出等,这些都是引起财政支出“越位”、“缺位”的典型。
(三)管理技术因素引起的财政支出“越位”或“缺位”
这里讲的技术因素,主要是指编制和执行预算计划时,因实际情况变化或财政本身有关要求以及在计算、测算等方面的原因引起财政资金“越位”或“缺位”。由于我国预算管理的不完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科目设置过于粗糙,“类、款”级科目以下则难于确定预算内容,有些干脆不列入预算中,所谓灵活使用,随到随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员定额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虚报多领财政资金现象;此外,财政依法设置的各种后备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等。这种因管理技术因素引起的“越位”或“缺位”,反映出财政资金分配上的制度缺陷和不足。
